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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
领导分工:
负责政府全面工作,审计、政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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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
领导分工:
党建、政协、人事、工会、机关、劳动保障、政务公开、政法、信访、联系宗教、统战、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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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领导分工:
人大、环保,农业、水利、农机、畜牧、通讯、气象、电力、人居环境、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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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领导分工:
纪检、督查、巡察、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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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副镇长
领导分工:
金融、共青团、科协、邮政、统计、工信、发改、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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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领导分工:
党建、组织、统战、宗教、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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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委员、副镇长
领导分工:
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旅、教育、卫生、红十字会、爱卫办、住建、便民服务、政数、民政、残联、计生、应急管理、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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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领导分工:
武装、退役军人服务、交通、公路、医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协助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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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领导分工:
公安、处非,协助信访工作,配合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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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
领导分工:
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林业、自然资源(土地、规划)、协管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