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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
领导分工:
负责政府全面工作,审计、政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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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
领导分工:
党建、组织、政协、人事、工会、机关、劳动保障、政务公开、政法、信访、纪检、督查、巡察,联系宗教、统战、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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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领导分工:
人大、环保,联系执法大队、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通讯、气象、电力、人居环境、镇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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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领导分工:
纪检、督查、巡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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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委员、副镇长
领导分工:
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旅、教育、卫生、红十字会、爱卫办、宗教、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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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领导分工:
武装、退役军人服务、交通、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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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领导分工:
公安、处非,分管信访工作,配合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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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镇 长
领导分工:
应急管理、消防、共青团、科协、机关、便民服务、政数、邮政、统计、金融、工信、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