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在全县践行人民中心理念 推行“721”行政执法模式》的政策解读
一、发文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推动行政执法从“刚性管控”向“柔性服务”转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在全县践行人民中心理念 推行“721”行政执法模式的通知》,旨在通过创新执法方式,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二、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传统行政执法方式在基层实践中暴露出“重处罚、轻服务”“重末端、轻源头”等问题,影响了执法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此,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际,提出推行“721”行政执法模式,强调“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的柔性执法理念,推动执法理念和方式转型升级。
三、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阳县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等制定本办法。
四、拟定过程
文件起草过程中,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乡镇政府、法律顾问等开展多轮调研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在总结评估原《在全县践行人民中心理念推行“721”行政执法模式(试行)》(安县政办〔2024〕5号)实施效果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实际和法治建设新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了“721”工作法的实施路径、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经文件规范性审查,最终形成正式文件。
五、内容解读
(一)“721”工作法的内涵
“721”工作法是指行政执法中,70%的问题通过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通过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通过执法手段解决。强调服务优先、管理为辅、执法为补,推动行政执法从“刚性强制”向“柔性引导”转变。
(二)三大实施路径
1.服务型执法:通过行政辅导、行政建议、行政提示等方式,提前介入、源头治理,帮助群众自觉守法。
2.管理型执法:推行“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制度,运用警告、教育、回访等手段,强化警示引导。
3.规范化执法:对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立案、调查、处罚,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三)配套机制保障
文件明确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各岗位职责,建立了“网格员—执法队员—中队长—大队长—法制审核—乡镇领导”六级责任链条,强化案件闭环管理。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免责机制,激励执法人员在改革创新中敢于担当、规范履职。
(四)责任追究与监督机制
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明确了追责情形和方式,涵盖批评教育、通报、离岗培训、吊销执法证、移送纪检监察等层级处理。同时,设立免责情形,鼓励依法探索和创新。
六、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安阳县司法局
解读人:郝晓慧
联系方式:18237212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