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E0705-01-2025-00030 | 有 效 性 | 现行有效 |
发文机关 |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年06月06日 |
标 题 |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安县政办〔2025〕9号 | 发布时间 | 2025年06月11日 |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区)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6月6日
安阳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两高四着力”,紧盯“八拼八抢”,积极打造办事效率高、开放程度高、法治保障高、宜商宜业宜成的营商环境,实现安阳县(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建设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进一步细化完善审查标准、审查工作流程,探索建立跨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监督保障,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抽查、举报处理等机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加强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配合省、市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针对中小企业的限定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垄断行为。引导经营者依法竞争、合规经营,提高经营者对垄断行为的认知,大力培育市场竞争文化。(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营造规范健康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21号)文件要求,引导招标人科学合理选择评标方式、确定评标标准。完善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理程序,依法否决严重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持续推进招标投标领域“评定分离”改革,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构建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信用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强化信用金融服务。加强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依规为金融机构按需提供数据服务,强化“政银企”信息共享。加大市“信易贷”金融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入驻,提升通过认证授权获得贷款的比例。(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安阳金融监管支局、各公用信用信息归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引导金融机构依托市“信易贷”金融服务平台,优化信贷产品研发、信用评估等金融服务,开发应用信用数据,提升金融授信联合建模水平。增加征信服务供给,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尽职免责制度。(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安阳金融监管支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深化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优化县级协调机制运作模式,持续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完善“红黄绿”灯调度机制,提升“两个清单”质量,拓展民营企业、外贸企业、科创企业等支持领域,落实金融产品供给,完善信贷授信和尽职免责政策,推动工作机制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上发挥更大效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金融服务中心、安阳金融监管支局、各乡(镇)、小微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开展严重违法失信专项治理。开展严重违法失信专项治理。综合运用督促、协调、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措施,重点围绕企业注销、吊销、迁出、破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方面依法依规开展退出治理,有效降低严重失信和高频失信主体数量,力争到2025年底,失信市场主体数量大幅下降。根据市工作安排和要求,依托省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信用监管系统,各责任单位对失信主体依法实施惩戒,并及时反馈惩戒结果。依法及时修复失信信息,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履行处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建重塑信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示范区税务局等。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建设稳定公正的法治环境
(七)加强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建立加强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及时开展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不断增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应诉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机构与规范性文件审查机构的配合衔接,做好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同向发力。开通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对于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实行“存疑受理、容缺受理”,加强行政复议案件所涉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查,扎实开展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应诉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定和管理工作,动态调整行政裁量权基准,扩大行政裁量权基准覆盖面,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落实市、县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政策举措,整治趋利性执法以及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聚焦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严格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十)合理统筹县级行政检查计划。优化“综合查一次”,将有关联的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加快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提升综合监管质效,探索创新性综合监管模式。大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2025年度县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积极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根据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切实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十一)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将合法性审查作为人民政府作出招商引资承诺的前置程序,明确审查主体、方式、流程和审查重点内容等。(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落实政府采购履约智能化管理,动态监控付款进度、办结时间等关键节点数据,实现签约及时录入、履约全程监管、异常预警提醒、违约失信记录的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大力推进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十二)提升执行合同质效。严格执行案件流转时限规定,尽快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推动符合终本条件的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严格依法依规以“终结本次执行”等方式结案,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纳入法院及员额法官绩效考核体系。到2025年,涉企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达到25%,债权回收率达到45%。扩大电子送达适用范围,完善法院送达地址信息库,实现电子送达率达到100%。设立专项破产保障基金,解决“无产可破”企业的破产程序启动、推进和管理人报酬保障问题。到2025年,实现专项破产保障基金县覆盖率100%。(责任单位:县法院。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建设开放融通的外资外贸发展环境
(十三)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综合运用提前申报、两段准入等通关模式,优化通关作业流程。丰富完善“单一窗口”特色应用,推进“单一窗口”功能向“通关+物流”方面拓展。积极推动符合条件并有需求的企业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开设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便捷通道。落实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试点实施“先声明后验证”的检验监管便利化措施。(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四)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等活动,主动对接“走出去”企业涉外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伴随式法律服务。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推动对故意侵犯、重复侵犯专利权,以及拒不履行生效行政裁决等行为引入联合惩戒等措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对接行动。拓展知识产权综合业务受理窗口服务范围,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窗口办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五)优化外籍人士服务。积极参与推进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社保卡读写动态库,保障我县外籍人士正常持卡就医购药,推进新发行第三代社保卡统一加载交通密钥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应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持续优化外籍人士支付服务,聚焦解决银行卡、移动支付等服务堵点问题,不断增强各类支付方式兼容性、包容性。(责任单位:安阳金融监管支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推进外籍人才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地方频道建设,提供政策解读、职位发布、生活资讯等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建设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十六)全面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动态更新县级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依托市政务服务平台助企纾困服务专区,开展惠企政策归集录入、集中发布和精准推送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进一步落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惠企政策探索推行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七)推动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一证通办”“一照通办”“一码通办”“免证办”,推进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同时,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在行政执法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八)深化政务服务跨省办、远程办。开展与外省的“跨省通办”合作,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办理。聚焦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动线上用户身份跨省市互认、跨区域服务自动切换。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大厅按需开设远程虚拟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推动社保、医保、残疾人服务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就近办理。(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九)梳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结合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为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我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开展营商环境“微改革”。印发《2025年安阳县营商环境“一县(区)一特色一指标一经验”工作方案》,重点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身边事、烦心事、难点事,支持各单位以“微视角”选准“微改革”突破口,谋划实施一系列便民利企、接地气的“微改革”举措。参与全市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力争获评全市创新案例。(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五、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四项制度,强化“1+N”指标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督导,清单化闭环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相关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工作举措,以经营主体实际获得感检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成效。
(二十二)强化工作质效。责任单位要强化日常业务数据管理和报送,提升数据报送的质量,持续加大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力度,及时查找短板和不足,对各项目标任务,认真筹划推进,按照时间节点、任务落实到人,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十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发挥典型示范激励作用,及时梳理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好经验、好做法,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矩阵全方位宣传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改革成效,提升企业群众对营商环境政策、成效的知晓度,积极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共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浓郁氛围,不断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