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E0705-01-2025-00041 | 有 效 性 | 现行有效 |
| 发文机关 |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年03月26日 |
| 标 题 |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安县政办〔2018〕29号 | 发布时间 | 2018年04月10日 |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安县政办〔2018〕29号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26日
安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自然与社会经济
安阳县位于河南省最北部,行政区划隶属于安阳市,面积1134.6km2。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部为太行山余脉,中部偏西为低山丘陵,其余为平原。境内水系有漳河、洹河、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等。交通干线有京广铁路(高铁)、中南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南林高速公路、107国道、301省道等。
全县辖12镇7乡,571个行政村,总人口92万,耕地面积104.83万亩。工业以采矿、煤焦化(煤化工)、钢铁冶炼及压延加工、水泥建材等行业为主,农业以种植业为主。2015年度全县国民生产总值334.7亿元。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地质找矿取得新进展,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完成林县幅、水冶镇幅、任村幅、岳城幅1: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远景调查工作;实施省级地质勘查基金项目10项,其中煤3项、铁5项、水泥用灰岩和石膏各1项;发现大型矿产地2处,提交新增矿产资源量:煤炭1.58亿吨、铁矿401.67万吨、水泥用灰岩5.73亿吨、石膏1.15亿吨。
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和综合利用水平得到优化提升。严格执行矿山准入制度,对主要矿产煤、铁、石灰岩进行了资源整合,矿山数量由2007年的167个减少到2015年的73个,减少了56.28%,其中煤矿由30个减少到7个,铁矿由76个减少到14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由46 减少到28个,石膏由5个减少到2个。73个矿山中规模为大型的2个、中型6个、小型65个,大中型矿山所占比例由2007年的4%提高到2015年的10%。
新建矿山达到规划要求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三率”标准均达到国家要求。尾矿资源及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特别是煤矸石全部得到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恢复治理。2011年实施了“安林高速公路两侧废弃采石场群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并完工,省财政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治理面积0.27km2,许家沟乡南林高速公路两侧部分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治理;2015年实施“安阳县安姚公路中段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省财政投入资金587.4万元,项目正在实施,预计新增恢复耕地0.02 km2,经济林地0.01 km2,绿地面积0.034 km2。
矿产资源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建立并执行部门、乡镇联合执法制度;建立健全了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制度;完善了矿业权市场管理监督制度,矿业权市场得到了有效监管。
第三节矿产资源现状
一、矿产资源现状
截止2015年底,全县已发现矿产30多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7种,上表矿区35个,涉及到的主要矿种为煤、铁、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霞石正长岩、冶金用白云岩、水泥配料用粘土;优势矿产为煤、铁、石灰岩,潜在优势矿产为地热,特色矿产为霞石正长岩。
煤炭:作为安阳县的主要矿种,煤质主要为贫煤、焦煤、无烟煤等,上表矿区8处,其中大型2处,中型5处,小型1处。保有煤炭资源储量12.01亿吨。居安阳市保有煤炭资源量第一位。
铁矿:已上表矿区18处,保有铁矿资源储量0.16亿吨,居安阳市保有铁矿资源量第一位。
石灰岩:熔剂用灰岩和水泥用灰岩是安阳县的优势矿种,截止2015年底,熔剂用灰岩上表矿区1处,保有资源储量0.51亿吨;水泥用灰岩上表矿区5处,保有资源储量33627.36万吨;两种矿产均居安阳市保有资源储量首位。
冶金用白云岩:上表矿区1处,保有资源储量0.01亿吨,居安阳市第二位。
霞石正长岩:作为安阳县的特色矿种,上表矿区1处,保有资源储量11180.21万吨,位居安阳市第一位。
其他非金属矿产:水泥配料用粘土上储量表1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852万吨;石膏矿未上表,查明资源储量115560千吨。
专栏1 安阳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及在全市的位次 | ||||||
序号 | 矿产名称 | 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及在安阳市的位次 | ||||
单位 | 安阳县 | 安阳市 | 比重(%) | 位次 | ||
1 | 煤 | 亿吨 | 12.02 | 18.75 | 64 | 1 |
2 | 铁 | 亿吨 | 0.16 | 0.31 | 54 | 1 |
3 | 熔剂用灰岩 | 亿吨 | 0.51 | 0.51 | 100 | 1 |
4 | 水泥用灰岩 | 万吨 | 33627.36 | 42265.26 | 80 | 1 |
5 | 霞石正长岩 | 万吨 | 11180.21 | 11180.21 | 100 | 1 |
6 | 冶金用白云岩 | 亿吨 | 0.01 | 0.90 | 11 | 2 |
7 | 水泥配料用粘土 | 万吨 | 1852 | 2525 | 73 | 1 |
8 | 石膏 | 千吨 | 115560(未上表) | 115560 | 100 | 1 |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基础地质调查。全县已完成1:20万区域地质调查、1:20万区域放射性测量、1:20万区域重力调查、1:20万区域重力测量、1:20万地震测量、1:20万岩溶水资源调查、1:5万区域地质调查、1:5万水文地质调查、1:5万区域地质战略性矿产远景调查。
矿产地地质工作。35处矿产地中,达到勘探程度的有10个,达到详查程度的8个,达到普查程度的17个。
勘查现状。截至2015年底,安阳县境内现有探矿权8个,总面积136 km2。其中煤炭项目6个,勘查程度为预查3个,详查2个,勘探1个;铁矿项目1个,勘查程度详查;水泥用灰岩项目1个,勘查程度普查。
资源潜力。全县煤炭、铁矿勘查程度较高,可供进一步工作的空白区域较少;非金属矿产、地热、矿泉水等找矿潜力巨大。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全县共有采矿权86个,其中现状采矿权73个,过期待处理的13个。涉及矿种11个,其中煤矿9个、铁矿22个、熔剂用灰岩矿9个、水泥用灰岩矿6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1个、白云岩矿3个、石膏矿2个、建筑用大理岩矿1个、长石矿1个、霞石正长岩矿2个;按开采规模分为大型2个、中型6个、小型78个。
受矿业市场形势、矿山安全生产及石灰岩矿山资源整合等因素影响,全县所有铁矿、石膏矿基本处于停产状态,煤矿大多数停产;目前生产矿山29个,开采矿种为煤、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霞石正长岩及建筑石料。全年矿石产量1292.29万吨,矿山开采总产值7.87亿元。
我县矿业经济以采矿、煤焦化(煤化工)、钢铁冶炼及压延加工、水泥建材等行业为主,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50%。201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334.7亿元,矿业经济占县域经济总量的37%,其中采矿业7.87亿元,煤焦化(煤化工)31.7亿,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62.9亿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7.7亿元。
四、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安阳县受多年来连续采矿活动影响,矿山地质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根据2015年度地质环境年报统计,已经治理破坏面积0.3km2;历史遗留的关闭或废弃矿山32个,已对安林高速公路两侧6个废弃采石场进行治理,治理面积0.28km2;安阳县安姚公路中段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正在实施,预计新增恢复耕地0.02 km2,经济林地0.01 km2,绿地面积0.04 km2。剩余历史遗留及无责任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分布面积5.10 km2;善应镇煤炭采区(灵泉寺周边)、许家沟乡南林高速公路北侧和铜冶镇大白公路西侧石灰岩露天开采区地质环境破坏问题仍较突出,亟待治理。
第四节存在问题
非金属矿产未得到充分勘查及开发利用。以往勘查工作侧重于煤、铁等,有较强市场需求的地热、矿泉水、闪长岩等矿产的勘查开发投入不足。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不尽合理。矿山开采规模偏小,采选能力、深加工能力小,矿产品附加值低,经济效益不高,缺乏规模效益,需进一步加大矿业结构调整力度。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问题依然存在。长期高强度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难度增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五节形势与要求
一、面临形势。
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矿业总体进入了需求增速放缓、过剩产能与库存消化期、环境制约强化期、结构调整攻坚期,矿业发展要主动适应新常态,要改革和创新,要用现代技术装备改造传统矿业,促进矿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十三五时期,全省、全市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还在增长,但需求方式有所改变,矿业发展的优势与挑战并存。
当前,我县处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原经济区等多种国家战略交汇叠加区域,围绕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安阳豫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发挥自身优势,加大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促进我县资源型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稳定的资源保障。我县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伴随安阳豫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我县城镇化、工业化的持续推进,能源资源需求总量将维持高位运行,为提供稳定的矿产资源保障,需要加大勘查开发力度。
矿业结构有待调整及转型升级。目前,我县矿业产品大多处于产业链前端和价值链低端,市场竞争力不强,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矿业发展必须适应市场变化,坚持创新发展,以产业链为主攻方向,推进原材料工业转型升级,培育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化解过剩产能,推进钢铁、煤化工、水泥建材等困难产业战略性调整,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安阳县矿山布局散、规模小、开采方式粗放、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等问题仍然存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要求没有完全贯彻执行,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仍是当前面临的主要任务。
深化改革创新矿产资源管理模式。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创新矿产资源管理模式,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进一步提升依法依规管矿用矿的能力和水平,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矿业投资环境。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遵循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建立“富强、文明、平安、美丽安阳县”的战略目标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发展为主线,促进地热矿泉水、石灰岩、闪长岩等非金属矿的勘查开发、稳定煤炭的开发利用,优化建筑石料等非金属矿产的产业布局,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加快资源高效利用,延伸矿业产业链,促进矿业绿色转型升级,规范小型非金属开发与利用管理,促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促进资源服务民生,为保持安阳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资源基础。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开发科学布局。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结合经济发展需求,对煤、铁、非金属、地热、矿泉水等矿产的勘查开发统筹规划、优化布局,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坚持资源节约集约与高效利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引导和支持矿山企业节约集约化开采,大力推广先进采选方法,坚持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彻底解决矿山小、散、乱造成的资源浪费,增强矿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坚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优先,严格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与审查,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同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走绿色发展之路,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切实做到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坚持依法管矿、依法行政。严格落实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措施,创新矿产资源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第三节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稳定煤炭开发利用,加大矿泉水、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开发力度,调整和优化矿山开采布局,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产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目标
2016—2020年目标:开展以地热、非金属矿等为主的调查评价工作,提交可供勘查的地热、非金属潜力区1-2处。
2025年目标: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环境地质及新兴矿产地质对安阳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
二、矿产资源勘查目标
2016—2020年目标:推进水泥用、熔剂用灰岩、闪长岩、矿泉水等矿产的勘查工作,提交大中型矿产地3-4处,非金属矿产资源储量进一步增加。
2025年目标:继续开展石灰岩、矿泉水等非金属矿产的地质勘查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专栏2 重点矿种地质勘查目标 | |||||
序号 | 矿种 | 新增资源储量 |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 ||
储量单位 | 2016-2020年 | 2016-2020年 | 2021-2025年 | ||
1 | 熔剂用石灰岩 | 万吨 | 2500 | 1 | |
2 3 4 | 水泥用灰岩 | 万吨 | 3500 | 1 | |
3 | 矿泉水 | 万M3 | 15 | 1 | |
4 | 高岭土 | 万吨 | 50 | 1 | |
5 | 闪长岩 | 万吨 | 200 | 1 | |
三、矿产资源开发目标
2016—2020年目标:加快推进石灰岩矿山资源整合与改造升级工作,大幅减少小型非金属矿山数量,到2020年,全县矿山数量维持在50个以下,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0%,矿业布局更加合理。非金属矿产得到充分有效利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促进矿业经济健康发展。主要矿种所有矿山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率”最低指标要求,全县所有矿山“三率”达标率大于90%。
2025年目标: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利用方式趋于合理;所有矿山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率”标准;水泥、熔剂用灰岩、白云岩等非金属产量有较大幅度提高,基本满足安阳县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专栏3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主要目标 | |||||
矿种名称 | 单位 | 2015年产量 | 2020年产量 | 2025年产量 | 指标属性 |
煤矿 | 万吨 | 124.88 | 125 | 125 | 预期性 |
铁矿 | 万吨 | 0 | 30 | 40 | 预期性 |
水泥用灰岩 | 万吨 | 386.16 | 500 | 600 | 预期性 |
熔剂用灰岩 | 万吨 | 301.33 | 400 | 500 | 预期性 |
霞石正长岩 | 万吨 | 3.9 | 10 | 10 | 预期性 |
建筑石料 | 万吨 | 397.91 | 2000 | 2000 | 预期性 |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规划目标
2020年目标: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同步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占比达到45%,“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占比达到70%。土地复垦面积0.1 km2。
2025年目标:全面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占比达85%,“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五、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2020年目标:新建和在建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大中型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小型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2025年目标:全县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80%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正在生产的大中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第三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第一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方向
煤炭:维持现有煤炭开发利用现状,以骨干煤炭企业为主体,优化存量产能,控制新增产能,推进清洁高效、安全集约生产,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
水泥用、熔剂用灰岩等非金属矿产:加大勘查工作力度;以规模化、绿色开采为主导,优矿优用。形成相应开发基地和产业链,充分发挥非金属矿业在我市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地热、矿泉水:加强对区内新兴矿产地热的调查评价及矿泉水勘查力度,找出地热资源潜力区与矿泉水矿产地,以供一下步勘查、开发利用。
建筑石料:以绿色开采和集中开采为主导,严格落实矿山准入条件,引导小型矿山进行资源整合、改造升级,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进一步减少小型矿山数量,提高大型矿山比例。
第二节矿产资源产业布局
根据安阳县矿产资源分布特征,结合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及地质环境因素,综合考虑安阳市、县工业布局和经济发展现状,在落实安阳市重点规划矿业区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规模开采、节约集约利用、发挥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重点在县域西部打造煤、铁、非金属矿产矿业经济区。
铜冶—伦掌—水冶煤矿业经济区
该区位于县域西部,面积约116.07km2。煤碳资源储量(保有)12.02亿吨,占全市的64%。该区为安阳市主要产煤区,现有煤矿5个,开采规模285万吨/年。区内以河南利源、顺成、诚宇、豫龙集团为龙头的铜冶煤焦化(化工)企业群已具备千万吨级焦炭、百万吨级煤化工产品生产能力。
发展方向:在稳定煤炭开发的基础上,全力推进特种油、重苯加氢、焦炉煤气、干熄焦及余热发电等项目建设,推动煤化工由粗向精深加工转型升级,建设全省重要的煤焦化、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基地。
都里—许家沟—水冶铁矿矿业经济区
该区位于县域西部,面积约89.34km2,都里镇东脑—许家沟乡下庄为铁矿矿区,铁矿资源储量(保有)1645.3万吨,近期整装勘查和深部找矿新增资源储量401.67万吨,现有小型铁矿13个,开采规模59.3万吨/年。水冶镇为传统的钢铁生产加工基地,沙钢集团安阳永兴钢铁有限公司、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均位于该镇的县产业集聚区内,沙钢永兴年产铁250万吨、钢250万吨、优质圆钢棒材200万吨,安钢永通年产球墨铸铁管30万吨。
发展方向:稳定铁矿的开发利用,依托区内的骨干钢铁生产加工企业,整合冶金辅料企业,调整钢铁产品结构,延伸补强下游精深加工产业链,转化过剩产能,发展高强机械和建筑用钢,形成钢材—精品钢、棒材—深加工—钢结构—装备制造产业链,打造以安阳县产业集聚区为中心的装备制造集群。
铜冶东傍佐—磊口清峪熔剂用灰岩矿业经济区
该区位于县域西部铜冶镇东傍佐—磊口乡清峪一带,面积约13.3km2,熔剂用灰岩矿资源储量5128万吨。现有熔剂用灰岩矿6个,是钢铁生产企业的原料供应基地,区内的主要开采加工企业,已成为河南最大的熔剂灰(活性灰)生产基地。
发展方向:以熔剂用灰岩矿山资源整合为基础,依托区内的开采加工企业,保证本地钢铁冶炼熔剂灰需求,加大石灰产品深加工能力,如氯酸钙项目,延伸产品链条。
磊口南山庄—马家丁家庄水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业经济区
该区位于西部,东北起自磊口乡南山庄,西南止于马家乡丁家庄南,面积约83.64km2,区内石灰岩资源丰富,已探明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3.36亿吨,建筑石料灰岩预测资源储量在15亿吨以上。该区现有水泥用灰岩矿5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16个。区内水泥生产企业已具备千万吨水泥产能。
发展方向:充分利用水泥、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的优势,依托安阳中联水泥整合提升水泥行业上游石灰石开采及骨料生产企业、中游熟料生产线和骨干水泥生产企业、下游预拌混凝土搅拌企业,推广高效节能生产工艺,实现水泥建材行业良性可持续发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绿色环保水泥建材领军企业,使该区成为资源高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优良的矿业经济区。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第一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开展新能源矿产、重要非金属的调查评价,为新能源矿产、重要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开发提供依据。规划实施2个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安阳县中部地热资源调查与评价项目。项目区面积37.88km2,主要调查矿种为地热,预期目标:为满足柏庄城市组团建设需求,查找出可供勘查开发利用的地热资源富集区。
安阳县西部非金属矿资源调查与评价项目。项目区面积302.63km2,主要调查矿种:水泥(熔剂)用石灰岩、白云岩、钠长岩、花岗岩、闪长岩、膨润土等,通过项目实施筛选出潜力区,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节矿产资源勘查
一、勘查方向
确定重点勘查矿种为:铁矿、石灰岩、地热、矿泉水及有市场需求的新型建材非金属矿;确定限制勘查矿种为:石煤、1500米以深煤炭资源;禁止勘查高硫高灰煤等。
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
加强新兴矿产资源勘查,加大矿泉水等矿产资源勘查的勘查力度。
二、勘查规划分区
根据安阳县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及勘查的重点方向,划分了重点勘查区1处。
重点勘查区划分原则:按照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在成矿条件有利和找矿前景良好的地区,围绕重点勘查矿种划定的重点加强勘查区,包括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等具有较大资源潜力的区域划定重点勘查区。
划定重点勘查区1处,即安阳县善应镇小南海矿泉水重点勘查区。勘查区面积4.03km2,区内新设探矿权区块1处,重点勘查矿泉水。
重点勘查区管理措施:各级财政资金优先投入到重点勘查区内的勘查项目,区内优先勘查主要优势矿种,严格三类矿产的开发准入,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资金参与区内勘查,确保区内勘查项目的顺利实施。鼓励大中型矿山企业依法在区内开展勘查工作,鼓励矿山企业开展接替资源勘查。
三、探矿权设置区划
勘查区块设置原则:为有效指导探矿权设置,在有一定找矿信息的区域划分勘查规划区块。勘查规划区块划分保持已知勘查信息的完整性,符合勘查规划布局的要求,并兼顾已有矿业权人的权益。在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区域内,一律不得设置勘查规划区块。
勘查区块设置:本轮规划共设置勘查区块6个,面积共342.87km2,均为空白区新设。其中煤预查1个,高岭土普查1个,矿泉水普查1个,闪长岩普查1个,熔剂用灰岩普查1个,水泥用灰岩普查1个。
勘查规划区块管理政策:原则上按照勘查规划区块划分出让探矿权,但以下情况视同符合勘查规划区块划分: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规定的第一类矿产,以及按规定调整为第一类的矿产,依据勘查工作程度设置的探矿权;财政全额出资的探矿权;扩大勘查面积不超过原面积25%的探矿权;无缝衔接进行合并的探矿权;已设采矿权深部勘查需设置探矿权且为同一主体的探矿权。
第三节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从勘查实施方案编制、勘查实施、野外验收、报告编制、成果提交全过程实行质量监控。
严格规范勘查行为。建立探矿权勘查信息公示及抽查制度,依法严格查处无证勘探、圈而不探、以采代探、边探边采、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矿产资源勘查负面清单,对勘查工作投入达不到年度计划要求的探矿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探矿权不得转让、变更和延续。
贯彻“绿色勘查”理念。在勘查项目立项、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中,要贯彻落实“绿色勘查”理念,尽量选用生态友好的勘查方法和手段,尽量避免或减少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第一节开发利用方向
鼓励开采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及其他优质高效的矿产,加快发展非金属矿业,形成相应开发基地和产业链,充分发挥非金属矿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限制开采高硫、高灰煤,禁止将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及优质石材用作一般建筑石料开采。
鼓励矿山开展综合利用,在开采主矿种的同时进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对废石和尾矿进行综合利用。
第二节开采规划分区
为促进矿业开发合理布局,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根据资源分布特点、市场需求以及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划分了重点矿区和禁止开采区。
一、重点矿区
重点矿区划分原则:将矿产资源丰富且比较集中、开发利用条件好、分布有重要矿产、对安阳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矿集聚区和大中型矿产地确定为重点矿区。重点矿区内矿产资源开采利用要进行重点规划和统筹安排;严格执行矿山最低规模标准,优化矿山企业结构,形成规模、集约、高效的矿业开发格局。
重点矿区划分:将我县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大中型矿区集中分布区,划分为重点矿区。本次规划重点矿区2处。
专栏4 重点矿区划分一览表 |
1.清峪—北山庄熔剂用灰岩矿重点矿区:规划区内5个采矿权拟整合为一个矿山,资源储量1499.04万吨,整合后设计开采规模达到100万吨/年。 2.小寨西水泥用灰岩矿重点矿区:区内包括了1个水泥用灰岩矿,资源储量1.78亿吨,年生产规模达到200万吨,是重要的水泥生产基地。 |
重点矿区管理政策措施:重点矿区内在矿产资源配置上向资源利用率高、开发利用技术先进的大型矿山企业倾斜,对区内已设置的、影响大矿统一开采规划的矿山,引导矿山企业进行资源整合。重点开采矿区内矿山必须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切实保护和同步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二、禁止开采区
禁止开采区划分原则: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技术、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禁止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区域。包括: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影响的地区;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开采矿产的区域。
禁止开采区划分: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是指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等。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勘查开采矿产的区域。
专栏5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 |
1.森林公园:马鞍山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的国有林范围。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小南海泉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3.文化遗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范围内。 4.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开采矿产的区域:要城镇、重要基础设置及交通干道。 |
禁止开采区内政策:禁止开采区内,除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以国家战略性矿产地储备为目的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外,一律不得新设探矿权、采矿权;在不影响禁止区主体功能,并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地热、矿泉水等矿产的勘查开发利用。
禁止开采区设立及调整。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新设和区域范围规划调整时,相关主管部门应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必须妥善解决区内已设矿业权,明确已有矿业权的处置意见,保护区内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合理划定区域范围,方可纳入禁止开采区名录。
禁止开采区内已有矿业权处置。在禁止开采区内已设置的矿业权不得转让、变更,已设置的探矿权不得转为采矿权;已设置的采矿权,坚持分类处置、逐步退出和不扩大矿区范围、不变更矿种、不变更生产规模原则,到期后不得延续。对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进行全面清理,实行差别化补偿政策,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和保障矿业权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全面退出。
三、限制开采区
限制开采区划分原则: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技术、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实行一定限制的区域。包括: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控,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分布区域;具有地方特色需要保护性限量开采矿种的分布区域;虽有可靠的资源基础,但当前市场容量有限,应用研究不够,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的区域;在较高的技术经济与一定外部条件下才能达到资源合理利用的区域;需要进行矿产资源储备和保护的矿产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限制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
限制开采区划分: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省级森林公园的集体林范围,国家、省级地质公园内地质遗迹保护区之外的区域。
限制开采区管理政策:在限制开采区内,要严格控制限制开采矿种矿业权的设置;确实需要设置矿业权时,要严格规划审查,必须进行规划论证。
四、采矿权设置区划
开采区块划分原则:根据矿产开发总体布局以及以往所查明矿产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必须综合考虑矿区地质条件、资源储量、矿体埋深、开采技术条件等因素,促进大中型矿产地整合开发,杜绝一矿多开和大矿小开现象。
本次规划设置开采区块8个。其中空白区新设采矿权1个,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已设采矿权整合6个,其中涉及建筑石料用灰岩2个,水泥用灰岩2个,铁矿2个;探矿权转采矿权1,涉及矿种为煤炭。
开采规划区块管理:原则上按照规划开采区块划分方案设置采矿权,在规划开采区块之外申请设置采矿权的,要通过开采规划区块设置论证,已设砂石土矿产、零星分散矿产资源采矿权和其他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采矿权,不得批准扩大矿区范围。以下情况视同符合开采区块划分,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且拟设采矿权矿区范围未超出已设探矿权勘查范围的新设采矿权;扩大开采范围不超过原面积25%的采矿权调整。
第三节 新建矿山准入管理
严格新建矿山准入管理。新建矿山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生态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地质勘查程度应满足相应矿山设计的要求。大中型煤矿应达到勘探程度;非煤矿山、小型煤矿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简单矿床应达到详查程度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第三类矿产应达到矿山设计要求的地质工作程度。新建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矿山开采技术条件不得低于规划确定的相应资源储量规模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对于共伴生多种重要矿种的矿产地,开发利用方案要进行开采主矿种论证,根据国家政策、开采条件以及矿种的重要程度确定开采顺序。
严格控制新建露天开采矿山。“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严禁新建露天开采矿山,其他区域严格控制新建露天开采矿山数量,严格采矿权准入管理,必须采用绿色开采方式,集中连片规模化开采、不留死角整体开发。
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山所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新建大中型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相应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新建小型矿山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不得低于相应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鼓励老矿山通过整合,提升规模达到相应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新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必须达到中型及以上规模。
| 专栏6 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及最低服务年限序号矿产名称开采规模单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矿山最低服务年限大型中型小型小型1煤万吨/年12060/90——2铁矿(地下/露天)万吨/年100/20030/6010/2063水泥用灰岩万吨/年1005030104熔剂用灰岩万吨/年100502065白云岩万吨/年1005030106霞石正长岩万吨/年603010107建筑石料用灰岩万吨/年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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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煤炭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低于90万吨/年。2、《规划》发布实施前,已批复划定矿区范围申请采矿权且与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一致的,可按《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相应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执行。
第六章 资源高效利用与绿色矿业
第一节 “三率”标准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最低“三率”指标要求。构建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有效机制。“三率”指标应达到我省及我市公布的最低“三率”指标要求,暂未公布最低“三率”指标的矿种,参照同类矿种、同类矿床的平均水平确定。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矿山企业执行指标要求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抽查和检查,公开调查评估结果,发布“先进名单”和“不达标”名单。
第二节 矿业结构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一、主要矿种总量控制
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及安阳市矿产资源规划对安阳县的要求,根据社会需求及安阳县矿产资源开采现状,对重要矿产资源实行总量调控,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平相适应,以健康、和谐、有序进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实施总量调控的矿种主要是对安阳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和制约作用的矿产:煤矿、铁矿。
煤矿:煤炭属不可再生能源,开采量随市场需求和价格波动,按照安阳县煤炭资源开采量实施预期性总量控制,2016-2020年煤炭产量稳定在125万吨/年,2021-2025年煤炭产量稳定在125万吨/年。
铁矿:严格铁矿新建井审批,控制产能无序增长。铁矿产量主要以大中型为主,压减小型铁矿产量,严格限制铁矿超能力生产。2016~2020年铁矿开采总量控制在30万吨左右,年产量控制在40万吨。
二、矿山结构优化调整
通过矿产资源整合调整矿山规模结构。按照规划,矿山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的地区主要为规模小、布局散、资源利用率低和经济效益差的小矿密集区、小矿乱开、一矿多开、优矿劣用、资源浪费严重的区域及矿山地质环境脆弱的区域,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等,进行矿产资源整合,调整矿山规模,提高大中型矿山的比例,促进矿产资源的规模、集约、高效开发。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资源效益。
三、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优势矿产、特色矿产的采、选、冶、加工工艺水平,降低初级矿产品在销售中的比例,致力于发展矿产品后续加工能力,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延伸产品链条,提升深、精、细加工及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矿产品在矿业经济中的比重。
煤:依托铜冶镇煤(焦化)化工企业,提升企业工艺装备水平,拓展产业链条,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化工产业,推进煤化工行业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型升级,形成煤焦化工—焦油煤气深加工—精细化工循环产业链,打造全省重要的煤焦化、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基地。
铁:充分发挥我县钢铁产业基础优势,依托沙钢永兴、安钢永通等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延伸补强下游精深加工产业链,发展高强机械和建筑用钢;拓展钢铁产业链条,大力发展钢铁下游产品,形成钢材—精品钢、棒材—深加工—钢结构—装备制造产业链。
非金属:依托安阳中联水泥,整合全县石灰岩矿开采企业、熟料生产和水泥生产企业、预拌混凝土搅拌企业,推广高效节能生产工艺,实现水泥建材行业的良性和可持续发展,打造绿色环保的水泥建材大型生产基地。
加快特色非金属矿产霞石正长岩的开发利用,加大资金、技术、设备投入,建设以凯龙矿业为主的霞石正长岩开采和深加工基地。力争建设新型玻璃、陶瓷生产基地,延伸霞石正长岩开发利用产业链条。
第三节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加强对共伴生矿产的综合研究。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合理选择和综合使用各种技术经济手段,全面评价主矿产、共生和伴生矿产及其综合经济价值。对石灰岩矿开采中的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煤矿开采中的高岭土等共伴生矿产,要综合开采,做到分类采矿,优质优用。
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先进适用关键技术。如“三下”压煤矸石充填开采技术、煤矸石发电和建筑材料生产等技术和工艺。开展难选矿、低品位矿、共伴生矿、新类型矿综合利用研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伴生矿产,统一规划,综合开采,综合利用。加强煤层气和煤炭的综合开发,鼓励煤矿瓦斯的综合治理和综合利用。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资源和废水利用,提高废弃物的资源化水平。开展低品位、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尾矿资源的调查工作,对暂不能综合开采或综合利用的矿产及含有用组分的尾矿,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创新产品深加工技术,延长产业链条。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优势矿产、特色矿产的采、选、冶、加工工艺水平,降低初级矿产品在销售中的比例,致力于发展矿产品后续加工能力,加强深、精、细加工及高科技含量矿产品的比重,提高非金属矿产在矿业经济中的比例。
第四节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着力推广绿色采选方式。为从源头上减少废气、废水、废渣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消除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灾害隐患,露天矿山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作业和台阶式开采方法,建筑石料类矿山尽可能一次性采完、不留边坡或少留边坡,对现存的高边坡一面墙推进采矿方式限期完成整改;地下开采矿山具备充填开采条件的要积极推行充填法开采技术,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开采煤矿,必须采用充填法开采方式;推广干式堆存尾矿库技术,加强废石、尾矿的再开发再利用。
积极推广绿色开采技术。推广使用废石充填开采和减沉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塌陷充填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等,提升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和清洁利用水平。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以矿产开发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督促和支持矿山企业统筹矿产开采与环境保护、企业发展与社区建设的关系,通过创建绿色矿业示范区,带动和推进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建设。
根据安阳县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勘查开发利用现状、矿业开发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结合矿产资源潜力、开发规模、矿业总体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重要基础设施情况等,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强化特色、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的原则,带动大中型生产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规划2个绿色矿山:安阳县小寨西水泥灰岩绿色矿山和安阳中联海皇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灰岩矿绿色矿山。
第七章小型非金属开发与利用管理
根据当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利用进行规划。
第一节开采总量调控
依据我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规模、分布特点,根据豫北地区建筑石料市场历年供需状况及我县建筑石料实际产能,结合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制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度控制开采总量为2000万吨。
优化资源配置,老矿山升级改造,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减少小型矿山数量,提高大型矿山比例。因重大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需要,可适度增加采矿权投放数量,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第二节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一、集中开采区
为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将我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分布密集、资源储量大、开发利用条件好且适合规模化集约化开采的区域划定为集中开采区。规划设置集中开采区2处,分别为九华山—应阳—王家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集中开采区、下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集中开采区。
集中开采区管理措施:现有矿山进行资源优化整合、改造升级,开采规模提升至大型。新设采矿权应符合规划的准入条件,且开采规模为大型。九华山—应阳—王家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集中开采区须按照“治理性开采”及“景观再造”模式,边开采边治理。
二、允许开采区
为促进乡镇经济发展,在满足资源环境保护要求前提下,将具备一定资源量和开发利用条件的区域划定为允许开采区。本次规划允许开采区1处:交口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允许开采区,面积1.63km2。
允许开采区管理措施:区内矿山要符合环保、安全、开发利用和保护等相关要求,新设采矿权必须符合规划准入条件。
专栏7 小型非金属矿集中、允许开采区 |
1.九华山—应阳—王家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集中开采区:面积4.49 km2,资源储量5亿吨,区内已设采矿权11个,通过矿山资源整合,矿山数量减少到5个。 2. 下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集中开采区:面积2.59 km2,资源储量2亿吨,区内已设采矿权2个,通过矿山资源整合,矿山数量减少到1个。 3. 交口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允许开采区:面积1.63 km2,设计开采规模30万吨/年。区内有1个采矿权,1个划定矿区范围。 |
三、其他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管理方法
本轮规划集中开采区、允许开采区以外的小型建筑石料矿山将依法有序全面退出。
第八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
第一节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加强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闭坑达标”要求,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地质环境保护与监督。在矿山新立阶段,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在矿山建设、生产、闭坑等阶段,按照“绿色矿山”的建设标准,实现开采方式科学化、采矿作业清洁化和矿区环境优良化。在矿山开发中形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矿权人必须按照矿山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及时进行恢复治理。
构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新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及“放管服”改革要求,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调整为管理规范、责权统一、使用便利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建立动态监管机制。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责任,大力推行“边开采、边治理”,确保地质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达到标准。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模式。加快对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积极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开发式治理新模式,多策并举,整治后的土地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景则景、宜林则林、宜渔则渔。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PPP项目库,向社会公开吸引社会资金开展治理,逐步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
“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露天矿山关闭行动。全面调查“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内各类露天矿山现状,包括固体废弃物、尾矿、水土污染、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情况,制定露天矿山关闭清单和关闭时序安排,逐步关闭露天矿山。在“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之内,露天矿山采矿许可证不予延续,依法有序全面退出。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自主监测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构建市、县、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管体系,实现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监控和管理。
第二节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分区
按照矿山开发对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结合矿山地质环境发展变化趋势,将矿产资源开发,容易引发一系列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并危害到人居环境、生态系统、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区域,划定为重点治理区。根据矿产资源开发所造成破坏区域的分布,规划1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专栏8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分区 | ||
序号 | 分区名称 | 治理任务 |
1 | 安阳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 石灰岩,铁矿露天开采,主要消除崩滑隐患和治理地形地貌景观破坏;铁矿、煤矿地下开采去,主要治理地面塌陷、裂缝 |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管理政策:重点治理区内所有矿山必须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恢复治理工程,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纳入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内容,充分发挥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抽查。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内申请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矿种、变更生产规模的,必须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论证。
第三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坚持边开采边恢复边治理的原则,结合全县矿产资源分布、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将重点工程布置在交通干道两侧、水库周边、地质公园及林州市城区周边等区域。部署重点治理工程2个。通过上述治理工程的实施,使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促进安阳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专栏9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 |||||
序号 | 名称 | 所在行政区 | 主要治理内容 | 治理 面积(km2) | 资金 来源 |
1 | 许家沟乡南林高速公路北侧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 许家沟乡 | 工业场地治理、危岩体及废渣清理、土地恢复、护坡、生物绿化、标志牌修建等方法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 3.98 | 争取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 |
2 | 善应煤炭矿区(灵泉寺周边)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 善应镇 | 清除危岩和煤矸石、建挡墙、废渣回填、采空区灌浆治理、整平覆土、植树绿化等方法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 23.91 | |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
为了促进《规划》的全面实施,必须实行严格的矿产资源保护和监督管理措施,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规划管理,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实现。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资源、财政、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加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与监管力度,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及其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与治理主体责任,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全面规范矿山企业勘查开发行为,落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节 严格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
安阳县矿产资源规划是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必须遵守。
要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管理制度,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完善规划调整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规划的管理措施以《规划》为手段,以管理为核心,以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为目的,加强对执行矿产资源规划政策的支持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规划》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通报制度,及时了解规划的执行情况,督促各阶段目标的落实与完成,并进行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协调矿业发展与其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与地质环境保护的关系,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矿产资源规划经批准实施后,实行规划公示制度,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
建立矿产资源规划会审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及其管理,必须以矿产资源规划及有关的专项规划为依据。矿权设立应按照规划进行部门会审。不符合《规划》的勘查开发项目,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不得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非办证权限的应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总量控制的矿种,要层层分解指标,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达不到最小规模与最低服务年限的矿区不得办理开采许可证。结构调整目标要分年度制定详细的调整及整合计划,并落实到具体矿山。矿产资源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要由安阳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方案,按规划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经审查论证后方可实施。
第三节 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监督管理
认真执行《矿产资源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充分利用规划管理、矿业权管理、税费征收等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围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严格执行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制度。
第四节 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
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的财政支持,地方财政预算中要逐步增加地质勘查工作投入费用,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引导企业对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及开采投资,拓宽引入国外资金进行矿业投资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