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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
分管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基金监督管理股(稽核股)、信息化服务股(基层办)、待遇保障股、门诊慢性病服务股。负责组织人事、党建纪检、医保费征缴、脱贫后评估、医保服务下沉、信访以及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政务公开等工作,并负责协调与人寿、人保公司的相关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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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
分管财务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大厅服务股。负责机关财务、工青妇,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支付方式改革、医共体建设和大厅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创卫、创文和政法、统战宗教和机关扶贫、作风行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