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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分工: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抓财税、各项政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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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副书记 、政法委员
                  领导分工:
                    组织、人事、机关后勤、政法、综合治理(信访)、统战、招商引资、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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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委员 、人大主席
                  领导分工:
                    人大、乡村振兴、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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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委员 、纪检书记
                  领导分工:
                    纪检办、巡察办、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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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委员、副镇长
                  领导分工:
                    农业、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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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镇长
                  领导分工:
                    应急、协助陈艳方分管环保、经济、重点项目、交通、公路、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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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建设办主任
                  领导分工:
                    民政、教育、协助副书记抓好综治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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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分工:
                    宣传、文化、招商、统战、协助副书记抓好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