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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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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
分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审计、老干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等工作,协管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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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
分管养老服务、老龄、安全生产、人事、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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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
分管局办公室、党建、群团、行政执法、纪检信访、婚姻殡葬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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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分工:
协助高剑峰副局长工作、负责养老服务、安全生产、老龄工作,分管地名区划工作,负责协助县委社会工作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