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典型违法案例曝光素材(2026年5月第二条)
曝光标题
安阳县应急管理局对安阳市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行政处罚案
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4日,安阳县应急局执法人员对安阳市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如实记录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阳县应急局于2024年8月12日向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内容
2024年7月24日,安阳县应急局执法人员对安阳市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如实记录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该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的规定。2024年7月24日,安阳县应急局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措施
2024年8月12日,安阳县应急管理局向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的规定,对安阳市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行为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