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0522环责改字〔2026〕10号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5-11

安阳市生态环境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0522环责改字〔2026〕10号

安阳市紫薇花针织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551668429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庄工业园区高庄村高宝公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张治斌  

我局于2026320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2633日发布《关于实施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特别管控的通知》(安环委办【202610号)规定:自20263316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特别管控。该通知同时规定:“三、重点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现已停产企业、工序管控期间不得恢复生产;……”;2026314日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特别管控的通知》内容:“自2026315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该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管控要求是“定型、烘干、印花工序共计15台机器,停产5台;较预警发布前10个正常生产日日均情况设备运行数量或产量停产30%2台锅炉合计蒸汽量不超过17.5t/h;较预警发布前10个正常生产日日均情况,设备运行数量或产量停产50%。移动源管控措施: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国五及以下重型燃气货车进行运输,停止使用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该单位排污许可证副本第88页(五)其他管控及管理要求中大气环境管理要求项明确规定:“遇到特殊天气状况时,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制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减排清单,按要求落实限产、限排或停产等应急响应措施。”;通过调取该单位生产、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及用电监管平台数据,证实:该单位于20263316时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前处于停产状态,2026358-150时该单位印花、定型、烘干工序的部分设备处于生产状态。该单位作为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的持排污许可证企业,涉嫌特殊时段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026320日由当事人提供,证明行政相对人身份;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026320日由当事人提供,证明当事人与受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关系;

3、环评审批及排污许材料,2026320日由当事人提供,证明当事人手续合法,同时证明当事人为持排污许可证企业、管理类别及所属行业;

42025-2026 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2026312日由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提供,证明当事人作为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的企业;

5、安阳市环委会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启动及解除通知,2026327日由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提供,证明当事人应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落实停产或限产措施的特殊时段。

6、《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复印件,2026320日由当事人提供,证明当事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7、当事人生产、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及用电监管平台数据,2026320日、26日由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取,证明当事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前处于停产状态,35日至15日预警管控期间印花、定型、烘干部分设备处于生产状态。

8、当事人特殊时段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的违法照片视频资料,2026320-26日由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取,证明当事人存在违法事实。

9、现场勘察笔录、现场勘察示意图、调查询问笔录;2026320日、27 日由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提供,证明当事人存在违法事实;

102025年度利润表、202512月份工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2026327日分别由当事人和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提供,共同证明当事人企业规模。

11、执法证扫描件,2026320日由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提供,证明执法人员身份合法。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二)特殊时段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 立即按照排污许可证对特殊时段规定排放污染物。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  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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