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依据《安阳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双随机办〔2024〕2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局权责清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持续强化部门联合监管职能,除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对被检对象实施的检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不断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6年3月至12月。
三、具体任务
(一)严格按要求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各有关股室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自身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平台内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抽查事项全覆盖,“清单之外无检查”。
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领域特点,综合运用本领域、本部门分级分类结果或参考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部门联合抽查中常态化运用,建立相应信用风险分类检查对象库(例:安阳县2024年低风险(A类)食品生产企业联合检查对象库)。
执法人员库要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结合联合抽查实际,与检查对象库对应建立。
(二)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开展抽查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双随机系统抽中后、开展检查前完成行政检查审批。
(三)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平台。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检查结果录入人员进行一次更正。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四)强化后续处理和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强化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提高认识,负责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抽查检查。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二)严格督导问责。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抽查检查行为,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做好宣传培训。各股室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管的良好氛围。
附件: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