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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充电桩服务费收取0.4元,认为收费过高,请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信时间:2026-02-12 回复时间:2026-02-12 回复单位: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信内容】本人是安阳县白璧镇文明大道金水湾安置房小区业主,小区充电桩服务费收取0.4元,认为收费过高,请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调查情况】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情况: 群众反映的服务费0.4元/度与实际收费标准不符。

  【处理结果】安阳县政府(2026年02月12日 11时55分17秒)回复:经我局调查,情况如下:该小区充电桩收费实行价费分离:其中电费按0.568元/度收取,执行政府定价;服务费按0.372元/度收取,属于市场调节价,群众反映的服务费0.4元/度与实际收费标准不符。

  针对群众诉求,我局工作人员已第一时间与投诉人取得电话联系,向其详细解读充电桩收费相关政策规定,明确电费与服务费定价权限及标准,做好了政策解释和沟通工作。

  【回访情况】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访情况: 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