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0522环责改字〔2026〕3号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豫0522环责改字〔2026〕3号
安阳县崔家桥泰立兴机械加工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522MA9KKGAR96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崔家桥镇海兴路北段
法定代表人:尹立斌
我局于 2026年1月16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接安阳市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平台WX99410522226011301381的交办单后,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依法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通过热成像仪发现你单位电焊机电机温度20度,生产车间室温为6度,经核查询问,2026年1月16日9时左右你单位工人用电焊机焊接轴头。你单位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橙色预警下电焊机停产的应急减排措施。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026年1月16日由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 份,证明行政相对人身份;2、法人提供安阳县崔家桥泰立兴机械厂2025-2026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复印件)1份,证明该单位已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管控企业。3、企业规模证明材料:安阳县崔家桥泰立兴机械加工厂人员工资表 1 份,《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版 1份,网上下载打印。2026年1月16日由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供,证明企业规模大小。4、安阳县崔家桥泰立兴机械加工厂车间生产照片 2 张,安阳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公示牌1张,安阳县崔家桥泰立兴机械厂2025-2026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照片1张,热成像仪显示电焊机电机温度20度照片1张;5,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2026年1月12日启动《关于实施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特别管控的通知》安环委办【2026】1号,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文件2026年1月17日0时《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特别管控的通知》,2026年1月16日由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供,证明行政相对人存在的违法事实;6、2026年1月16日制作现场检查(勘查)笔录 1 份,绘制现场勘察示意图1 份,安阳市生态环境局企业现场检查表 1份,2025年1月 20日制作询问笔录 1 份,由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供,证明违法事实;7、执法证扫描件,2026年1月16 日由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供,证明执法人员身份合法性。
上述行为违反了《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企业应当根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按规定备案和及时启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备案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 停止生产,立即启动橙色预警下应急减排措施。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 年 1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