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月7日拟作出的河南鸿阳科技有限公司精密光学及无人机智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电话:0372-2538672 ,电子信箱:ayxhbjkfg@126.com。通讯地址: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阳市安阳县高庄镇辛瓦路与工安路交叉口创业创新中心3号 | 建设单位:河南鸿阳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河南丛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智能制造园区厂房进行生产,年生产手机玻璃盖板1000万片。 | 1、废水: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经污水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厂 2、噪声:高噪声设备井采取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固废:废包装材料、废玻璃边角料、不合格品、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滤芯、废反渗透膜、洁净车间产生的废网版;废硝酸钾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