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九批)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财政已将安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九批)资金下达给你们(安县财预拨〔2025〕81号),为支持做好秋粮抢收、抢烘及秋冬抗湿播种等相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实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安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九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附件:1.安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九批)实施方案
2.安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九批)分配表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
安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九批)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补助资金 (防灾救灾第九批)的通知》豫财农水〔2025〕77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为支持做好我县秋粮抢收、抢烘及秋冬抗湿播种等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25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九批)172万元,采用玉米应收面积占比方式将资金进行分配,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补助工作,减少受灾地区农作物因灾损失,农业生产能力得到恢复,稳定农民生产积极性。
二、实施内容
资金重点补助因9月以来持续阴雨天气增加的农业生产成本,主要包括三类支出:一是抢收成本补贴,包括抢收作业费、农机检修费、农机改装费;二是对农户售卖湿粮或烘干机热源费用及电费等支出给予补贴;三是抗湿播种补助,对秸秆处理、深耕深翻整地、晚播品种应用等环节给予适当补助,确保小麦按时播种、保障明年夏粮基础。
三、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省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使用,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九批)实施工作的领导,成立安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九批)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农机中心主任袁国建任组长,副组长为来艳珍、周盛超、 楚海燕、杨广玉,成员为孙仁杰、马新利、邢玉芬、袁保国、苏玲 、张东风、崔艳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楚海燕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崔艳萍、徐丽德、李新成,负责具体工作。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与各乡镇密切沟通配合,积极落实补助政策,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二是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建设工作档案,包含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公示情况等资料。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对实施单位实施完成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同时密切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三)做好工作总结。各乡镇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完成情况、实施成效及问题不足,于2026年1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结算凭证报送至安阳县农机发展中心。
附件2
安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九批)分配表 | ||||
乡(镇) | 玉米应收面积(万亩) | 资 金 | 支持秋粮作物抢收抢烘作业面积指标值(万亩) | 支持秋冬整地播种作业面积指标值 |
白璧镇 | 4.18 | 14.9 | ≥0.495 | ≥0.495 |
高庄镇 | 5.51 | 19.7 | ≥0.653 | ≥0.653 |
韩陵镇 | 3.4 | 12.2 | ≥0.403 | ≥0.403 |
崔家桥镇 | 5.26 | 18.8 | ≥0.623 | ≥0.623 |
永和镇 | 4.85 | 17.4 | ≥0.575 | ≥0.575 |
瓦店镇 | 6.098 | 21.8 | ≥0.723 | ≥0.723 |
吕村镇 | 6.11 | 21.8 | ≥0.724 | ≥0.724 |
辛村镇 | 7.1 | 25.4 | ≥0.841 | ≥0.841 |
北郭乡 | 5.61 | 20 | ≥0.665 | ≥0.665 |
合计 | 48.118 | 172 | 5.702 | 5.7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