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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泰路(KF3-黄河大道)等八条道路项目监理中标结果公告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12-24

兴泰路(KF3-黄河大道)等八条道路项目监理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昌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兴泰路(KF3-黄河大道)等八条道路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11月19日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第二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兴泰路(KF3-黄河大道)等八条道路项目监理

2.项目编号:A32058201000612

3.建设地点:安阳县辖区内

4.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

1.定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9时00分

2.定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第二定标室

3.定标办法:票决法

三、中标人信息

1.中标单位: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167400206

3.资格条件:具备监理综合资质

4.中标价:701800.00元

5.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6.质量要求:合格

7.项目负责人信息

8.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企业信誉良好、人员配备完善、综合实力较强

9.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县)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上发布。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 -2025年11月23日。

五、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智

电话:15236585859

邮箱:zjjstzl@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昌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柯柯

电话:0372-3666577、15503722687

邮箱:hncmzx@vip.163.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2417456636F

联系人:贾喜平

电话:0372-2666696

邮箱:ayxzjjzbb@163.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