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自然资源局AD4-1-14-1、AD4-1-13-1、HL2-1-1-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预公告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相关规定,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高度 |
AD4-1-14-1 | 锦泰东大街与中兴路交叉西南 | 居住兼容商业 | 37954.60平方米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1.6 | ≤30% | ≥40% | <30米 |
AD4-1-13-1 | 锦泰东大街与诚信路交叉口东南 | 居住兼容商业 | 36724.40平方米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1.8 | ≤23% | ≥40% | <45米 |
HL2-1-1-5 | 韩陵镇韩陵大道与明博路交叉口西北 | 中小学用地 | 21381.43平方米 | 15年 | 0.9 | ≤25% | ≥35% | <24米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团体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提出预申请
三、用地意向者请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5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四、联系方式:
地址:安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372-2251030
联 系 人:张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