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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关于《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安阳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12-10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2025年12月9日,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通告》出台背景及目的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我县陆生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步恢复,但非法猎捕、伤害野生动物等行为仍时有发生,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平衡造成威胁。为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上位法规定,结合我县陆生野生动物分布全域性、保护需求紧迫性等实际,制定本《通告》,通过明确全域、长期禁猎措施,从源头遏制非法猎捕行为,为野生动物营造安全生存环境。

  二、《通告》核心内容解读

  (一)关于禁猎区:实现“全域覆盖”,无保护空白

  《通告》明确“安阳县行政区域均为禁猎区”,将全县范围纳入保护,意味着县域内任何地点均不允许开展非法猎捕活动,彻底消除野生动物保护的“盲区”和“死角”。

  (二)关于禁猎期:设定“五年长期”,保障种群恢复

  《通告》明确禁猎期为五年,而非短期临时管控。该期限结合陆生野生动物(尤其是中小型兽类、鸟类)的繁殖周期、种群增长规律设定,通过长期稳定的禁猎环境,确保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得到有效恢复,生态功能逐步完善。

  (三)关于禁猎物种:划定“三类+特殊”,覆盖全面保护

  禁猎物种涵盖三大类名录物种及自然保护地内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具体包括: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物种;

  2.《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3.《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物种;

  4.自然保护地内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即使未列入上述名录,只要处于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均受禁猎保护)。

  此规定明确“凡需保护的,均纳入禁猎范围”,避免因物种“名气小、数量多”而被忽视。

  (四)关于禁猎工具与方法:列明“禁止清单”,杜绝非法手段

  《通告》通过“清单式”明确禁止的工具和方法,均为对野生动物危害极大、破坏生态的手段:

  禁猎工具: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此类工具易导致野生动物非选择性死亡(如猎夹可能误伤保护动物、毒药可能造成种群中毒);

  禁猎方法:夜间照明行猎(利用动物夜间视力弱的特点围捕)、歼灭性围猎(大规模围捕导致种群锐减)、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拾取鸟卵等,此类方法直接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繁殖链,对种群延续构成致命威胁。

  (五)关于法律责任:强调“从严管控”,明确惩戒边界

  1.许可管控:禁猎期间,除“科学研究、疫病防控、保障航空安全”三类特殊情形外,所有猎捕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审批,无任何“例外通道”;

  2.责任追究:对违反《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分两类处理:一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工具及猎获物等);二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如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直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体现“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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