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安阳市泳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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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阳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12-01
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经安阳县交通运输局核查确认,安阳市泳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未按承诺投入运输车辆,其许可证件已自动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相关规定 ,安阳县交通运输局决定依法注销该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原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作废。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公司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安阳县交通运输局相关业务窗口申请核实。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的,注销决定即生效。注销后,该公司不得再从事任何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如需咨询相关事宜,可联系安阳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372-2619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