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韩陵镇特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综合协调的救灾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确保我镇在发生洪涝灾害时,救灾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能力和紧急救助水平,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防洪法》和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本预案应急工作原则是:安阳县韩陵镇政府统领和指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紧急处理,协调一致;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二、适用范围
1、主要防洪河道的水位达到或越过警戒水位;部分农田被淹,交通干线运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受到影响;造成本镇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一定损失的较大洪涝灾害。
2、主要防洪河道水位达到或超过保证水位,出现垮塌、决口险情;大面积农田被淹,村庄逼近或超过防洪规划,积水较多;交通干线运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受到影响,造成本镇人民生命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严重洪涝灾害。
3、主要防洪河道水位超过防洪标准,多处出现漫堤或决口;河道沿岸底凹村庄被水围困;村庄内积水严重;通信保障、电力供应、交通干线运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等都受到严重破坏;造成本镇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特大洪涝灾害。
三、应急机构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部门负责制。洪涝灾害发生后,镇政府成立抗洪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镇人民政府分管镇长
成员:民政所、水利站、通信分公司.邮政所、电管所、路政所、卫生院、农经站、粮管站、供销社、土地所、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文化站、广播站、农技站、畜牧站、教办室
镇抗洪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民政所长兼办公室主任,承担具体办事机构职能。
四、主要职责
(一)抗洪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指挥长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通报灾情,听取各有关单位的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是否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安排部署,指挥协调和检查督促全镇救灾应急工作。
2、及时发布暴雨、灾情发展趋势等信息,视情况请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援。
3、发慰问电、慰问信,组织慰问团、派出工作组赴洪涝灾区,帮助、指导灾区人民政府和群众做好抗洪救灾工作。
4、视洪涝灾情请求车辆等支援洪涝灾区抢险救灾。
(二)抗洪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传达抗洪救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及时掌握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收集灾情信息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提出救灾工作建议。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代镇人民政府草拟向市人民政府灾情报告,发往灾区的慰问电、慰问信等。
(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民政所:根据气象局、水务局等部门提供的水灾考察,评估报告和受灾村庄提供的灾情汇总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及其发展趋势;检查受灾地区各项救灾措施落实情况;向上级民政部门和县政府报告灾情;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疾病的医治等生活困难救济工作;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社会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等。
2、水利站:由水利站牵头,负责洪涝灾害水情监测,趋势划断及水灾考察。闸坝和其它水利工程设施的运用,必须服从指挥部的调度指挥和监督;及时报告天气、雨情、水情、汛情;分析预测未来水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提出紧急援助的项目建设和实施特别管制建议;进行特大洪涝灾害宏观考察及其对我镇社会经济影响调查;水利站要做好抢险物资储备,特别是救生衣、救生筏、救生艇等救生器材的储备。
3、通信分公司、邮政所:由通信公司牵头,负责通信保障工作。组织抢险工程队伍,修复被损坏的通信设施,迅速启动应急通信系统,确保抗洪救灾畅通;根据需要,经批准调用其他有关单位的通信系统。
4、电业管理所:负责供电线路故障抢修,提供电力保障。组织应急工程队伍,指导、协调、监督灾区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等;保证灾区特别是首脑机关、抗洪救灾指挥部等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
5、路政所:由路政所牵头,负责交通运输保障。组织全方位的应急运输队伍;协调公路部门尽快恢复被破环的公路、桥梁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车辆通行,必要时,调用企业、单位和民用运输力量。
6、卫生院、农经站、卫生防疫站:由卫生院牵头,做好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治工作。迅速组织、调配急救队伍救治伤员;向灾区提供急需药品、医疗器械;检查、监测饮用水源、食品卫生,进行疫情调查;开展防病宣传,帮助灾区建立疫情报告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制对灾区容易发生地传染病、流行病等疫情,提前做好药品储备。
7、粮站、供销社:由粮站牵头,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组织调运粮食、食品等物质,保证灾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加强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流通渠道的管理;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综合措施调控市场,尽快恢复商业经销活动。
8、土地所:由土地所牵头,负责城镇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组织基础设施抢险队伍,对受灾村庄破环的建筑物、供排水、燃气热力等进行排危险,尽快恢复村床基础设施功能;对受建筑设施的安全性能进行鉴定评估,介出处理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建计划。
9、驻安部队、武警支队:由灾区政府牵头,负责抢险救援。军民协同组建抢险队伍,迅速进入灾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物资。根据灾情,人民军队在执行国家赋予的抗洪抢险任务时,积极提供救生艇、冲锋舟等抗洪抢险器具。
10、派出所、司法所:维护社会治安。组建灾区治安防范队伍,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守护;维持道路秩序,保证抢险救灾车辆顺利通行。
11、财政所:由财政局牵头,负责救灾经费和物资筹集、监督和管理工作。把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争取救灾项目;督促落实救灾款,保证救灾经费及时到位。
12、宣传部、广播站、文化站:负责抗洪救灾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报道队伍,积极配合救灾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讴歌抗洪英雄,弘扬传统美德;及时向公众发布水情、灾情等有关信息;稳定灾区社会秩序。
13、农技站、畜牧站:由农技站牵头,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工作。联合组成工作组或小分队奔赴灾区,指导灾民搞好灾后抢种、补种以及家禽、大牲畜的安置、防病、饲养等工作。
14、教办室:负责恢复灾区正常教学秩序。要组织力量,克服困难,迅速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对受损严重的教室、校舍等,要尽快修缮或重建;对因灾遭受重大家庭变故的学生予以必要救助。
五、大水期间的应急措施及预案启动条件
大水期间,紧急救助工作可分为三个时段:
第一时段为紧急救助初期。个别村庄出现险情或发生洪涝灾害。灾害发生地应当进入紧急救援状态,备种措施准备到位,并及时上报灾情。同时,各村各单位应根据灾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做好救助和协调的前期准备工作。镇政府将根据受害地区的灾情报告和有关方面的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对灾害的发展以及可能出现的新情况作出正确判断,并派人员前往调查,掌握真实情况。
第二时段为紧急救助中期。受灾范围、险情、救灾任务较初期阶段成倍增加,有几个或多个村庄发生险情,该镇镇救灾预案立即启动,救灾机构开始运转,各种措施迅速到位,救灾工作全面展开。
第三时段为紧急救助时期。发生大面积洪涝灾害,镇抗洪救灾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启动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1、指挥长立即召开镇抗洪救灾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通报全镇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对灾情的发展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对策。
2、以民政所为主体,从指挥部成员单位中抽调适当人员,充实镇抗洪救灾指挥办公室工作力量。
3、立即将我镇灾情工作情况报告县政府、县民政局及县直有关部门,请求县政府和县救灾主管部门现场查看灾情,给予援助。
4、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根据自己的应急行动职责分工,组成若干救灾小组,深入灾区第一线,对口帮助受灾地区做好救灾工作。
5、指挥部视灾情发展,组织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协调、协助、指导地力救灾工作,掌握情况,反馈信息。
6、重点做好灾民安置工作,尤其要把减少人员伤亡放在首位。按照以地方安置为主,上级支持为辅的原则,主要采取借助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按受灾户、投靠亲友、搭建庵棚、调拨帐篷等办法安置灾民。把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结合起来,近期安置和长期安置结合起来,连片建房和分散恢复结合起来。
六、救灾应急资金、物资的筹集
(一)应急资金的筹集
1、地方财政列支。县、镇两级财政部门每年应安排救灾预算,用于当年自然灾害救灾救济。在镇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财政部门根据灾情提出用款申请和分配方案,报镇政府同意后,会同财政部门迅速将款拨付灾区。
2、上级拨款。视灾害严重程度和灾情发展,镇政府及时向县政府提出救灾款增拨申请,必要时组团赴市进行专题汇报。
3、社会捐赠。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民政部门成立救灾捐助办公室,负责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的款物,受捐赠款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二)应急物资的筹集
1、食品筹集。镇镇要设置相对固定的食品供应点,可就近与食品和饮用水生产厂家签订灾后食品和饮用水供应协议。各食品供应点安排统一数量的主副食品供应灾民。
2、粮食筹集。镇镇要在灾后迅速准确地统计出需粮食救济人口和数量,上报县政府,县政府根据情况统一调配。采取开仓借粮或赈粮办法,将粮食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
3、衣被筹集。镇镇要在灾后及时调查统计需衣被救济人数,登记造册,灾区政府组织衣被进行救助。资金从地方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中列支。
七、大水过后的救灾工作
1、镇政府根据退水情况,迅速组织灾民返回家园,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2、镇政府要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组织灾区开展抢种、补种工作,力争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3、镇政府组织、有计划地搞好劳务输出,组织灾民外出打工或以工代赈,增加灾民收入。
4、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农田绝收、家财冲光灯重灾户及其他方面的损失情况。
5、根据核灾后的灾情数据,镇政府制定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灾民吃饭、穿衣、伤病救济等总体安排方案,分步实施。
6、各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落实救灾优惠政策,尽量减轻灾民负担。
八、要求
1、镇抗洪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和本部门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和防洪救灾主管部门备案。
2、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内的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救灾应急预案的意义,保证将救灾应急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凡遇换届或干部工作岗位变动,必须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4、各级各部门都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调度指挥,决不许各行其是。对因玩忽职守、大水时贻误战机或不执行命令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