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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办理规程的通知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 时间:2025-10-17

  各乡(镇)保障所、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的认定,现把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认定有关办理规程明确如下。

  一、就业登记

  (一)就业登记的对象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

  2.劳动者自主创业,担任股东、法人、总经理、监事、执行董事等高管的。

  3.实现灵活就业的。

  (二)受理机构

  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

  (三)受理方式

  1.用人单位: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受理。

  2.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或“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河南就业”支付宝小程序受理。

  (四)办理时限

  窗口办理即时办结,每个工作日关注网上申请信息及时处理。

  二、失业登记

  (一)登记对象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含港澳台劳动者),均可在常住地、户籍地、参保地、就业地进行失业登记。包括: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结业、肄业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终止灵活就业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村劳动力;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

  (二)受理机构

  常住地、户籍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关于常住地、户籍地、参保地的认定范围:包括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社会保险所在地、营业执照所在地、房产证所在地、结婚在本地生活未迁户籍人员等。)

  (三)受理方式

  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或“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河南就业”支付宝小程序受理。

  (四)办理时限

  窗口办理即时办结,每个工作日关注网上申请信息及时处理。

  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就业援助政策,就业援助主要包括公益性岗位安置和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规程如下。

  (一)认定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同一城镇户籍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成员均未实现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等收入的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以最新的法定退休年龄为准);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认定机构查验自然资源部门征地公告,申请人提供乡镇证明、领取征地补偿的凭证);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模、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7.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受理机构

  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

  (三)受理方式

  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或“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河南就业”支付宝小程序受理。

  (四)办理时限

  窗口办理即时办结,每个工作日关注网上申请信息及时处理。

  联系人:杨军旺 联系电话:0372-5924830

  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