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开业补贴政策落实 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人社就业〔2025〕12号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开业补贴政策落实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力资源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落细就业创业政策,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安阳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开业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释放政策效能。向符合条件创业人员发放一次性补贴,是发挥就业补助资金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和扶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有力保障,是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的具体举措。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不断优化完善办理流程,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补贴扶持效应,持续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二、深化事项改革,实现一个平台办理。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结合“个人创业一件事”重点事项改革,与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主动认领服务事项,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对应编制要素信息,做好流程再造、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人员培训等工作。
三、优化服务流程,创新工作方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运用“铁脚板+大数据”工作方式,大力推广“直补快办”服务模式,将数字赋能理念贯穿政策落实全过程,通过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信息比对,主动向符合政策受益对象推送政策,告知补贴政策内容、申请流程、经办渠道,加快受理审核进度。
四、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运用线上线下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社区工作微信群,广泛开展“不断优化完善办稳就业·惠民生·促发展”就业创业工作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就业创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高校、进社区”,为各类群体“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同时,要挖掘宣传亮点,扩大经验分享、事迹传播的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单位:市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三科 蔡梅芹
联系电话:0372—2299006
附件:1.一次性开业补贴相关政策
2.河南省个人创业“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2025年10月1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一次性开业补贴相关政策
一、适用对象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二、办理要件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就业创业证;
3.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4.营业执照;
5.工资支付凭证(企业需使用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
6.创业者本人银行账号(原则上必须为社保卡金融账户);
7.正常经营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经营流水在5000元以上);
8.实地核查照片。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拍照留存,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号。
四、发放方式和审批流程
创业者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豫事办”、线下窗口等统一入口申领,不具备线上申领条件的,可就近到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办理。创业者提交《河南省个人创业“一件事”联办申请表》(详见附件),经办机构受理后,经办机构在收到企业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申请信息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及时告知创业者;申请信息不完整或有误的,一次性告知创业者应补正的内容。
审核通过后,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按照流程拨付资金。
附件2
河南省个人创业“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联办申请 联办事项□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纳税人信息确认□就业创业证申领 □创业补贴申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 照片粘贴处
申请人信息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联系电话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现居地
个体工商户营业
执照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创业补贴 人员类别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开户行 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账号
证照领取方式 □邮递寄送。收件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 联系方式: □政务服务中心自取。
申请人承诺 本人确认上述申报事项为自主选择,申报信息、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填报信息有误和不真实等所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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