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顺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县农村集市占道经营监管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集市是我国千百年流传下来的一种独特的贸易形式,有效满足了农村群众的购物和农产品交易需求,深受农村群众的喜爱。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集市空间被挤压,只能摆在主干道两侧占道经营,这种行为不但对交通安全带来极大挑战,也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出行。为有效解决农村集市占道经营问题,同时兼顾民生需求、交通安全和秩序规范,我单位坚持“疏堵结合、人性化管理、协同共治”的工作思路,采取以下措施推进综合治理:
一、疏堵结合,拓展经营空间
一是划定临时经营区,在集市附近闲置空地(如晒谷场、村集体用地等)设立规范化临时摊位,设置明显标识。二是盘活公共资源,与村委会协调,在非使用时段开放广场等场地。三是推行“潮汐摊位”管理,允许商户高峰时段在指定路段临时扩摊,非高峰时段收缩至规定区域。四是常态巡查整治,成立由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组成的工作专班,立足实际情况,强化部署,建立农村集市日常巡查制度,采取值班轮班制等方式,每日对集市开展巡查,及时引导商户到集市摆摊经营,发现并制止占道经营行为。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废旧广告牌、占用停车位等现象进行全面整治,做到消盲点、解难点,全面推动镇区秩序整治见实效。
二、规范管理,推行柔性执法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由镇政府牵头,联合村委会、商贩代表制定《集市经营管理办法》,明确禁摆区域、允许时段、摊位卫生责任,通过村广播、微信群、摊位公示牌等进行广泛宣传。梳理《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河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作出图文并茂的《禁止占道经营法规手册》进行发放,实行门前“五包”责任制,组织经营商户签订规范经营责任书,提高商户自觉性,规范经营行为。二是提升执法温度。执法人员以劝导教育为主,用方言耐心沟通,避免冲突。同时对自产自销的老年农民、残疾人等群体设置专门摊位,彰显执法亲和力。
三、交通管控,减少占道影响
一是实施分时段限行,在集市高峰时段对部分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设置绕行提示牌。二是规范停车秩序,设置便民设施,在集市外围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安排志愿者在路口引导车辆停放,避免堵塞。
四、多元共治,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全方位、高频率宣传引导,激发广大群众保护家园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发动群众守规矩、互督促、齐进步,形成“干群联动,全民参与”的良好风气。二是引入村民自治,成立村“集市管理委员会”,由村干部、商贩代表、村民代表组成,共同监督规则执行。三是推行“红黑榜”制度,对遵守规则的摊位公示表扬,屡教不改者限制入市。同时定期公开占道经营管理情况和违规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增强管理透明度。
五、强化保障,补齐监管短板
一是落实经费保障,乡镇财政拨付专项管理资金,用于场地维护、管理员补贴等,并适当收取摊位清洁费,专款用于卫生保洁。二是强化联合监管,由乡镇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巡查,重点整治燃气安全、堵塞消防通道等隐患。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开通村民监督热线、“随手拍”、网络举报平台,鼓励居民对违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举报属实的居民给予适当奖励。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疏解路径,深化柔性管理,完善共治机制,切实平衡集市活力与道路畅通,提升群众安全感与获得感。感谢您对农村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