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海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街道网络飞线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管线办设立于城管局,由城管局抽调两名干部开展工作,管线办主要承担协调职能,工作范围覆盖建成区和各乡镇。管线治理主体为各乡镇,各乡镇在管线治理工作推进困难时,由管线办出面协调。线路入地地下管网由各乡镇出资建设,权属公司(各通信运营商)进行线路铺设。
您提出的“街道网络飞线整治的建议”,我们已专题研究并改进了工作方式。一是强化源头管理,要求各运营商在线路铺设前加强协调,并在线路维修时,严格规范线路走向,避免新增乱象。二是进行分类治理,对“弱电线路”分别采取清剪、捆扎、套管、入地等分类治理方式,对线路中的废弃线路进行清剪,影响城市美观的线路进行套管,对具备入地条件的弱电线路坚持“应入尽入”,但现有很多村镇没有地下管网,不具备入地条件,无法达到全县村镇弱电入地,此项工作将因地制宜推进。
2024年,已在吕村镇朱村、冯庄村、辛村镇北庄、北郭武庄村、高庄镇、白璧等村镇开展弱电线路整治。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入地线路30000米、规范捆扎9000余米、清剪废线10000余米、拆除废弃电线杆30余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将管线整治工作抓实抓细,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