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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2025年第四季度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10-16

  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20〕23号)和《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要求,决定招聘一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共25人,包括2类岗位。

  (一)乡镇消防辅助岗位18人。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男性,体能佳。

  (二)后勤保障服务岗位7人。主要安置在各类公共服务和后勤保障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安阳县户籍或在辖区内常住,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进行失业登记,并在辖区保障所或社区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

  (一)乡镇消防辅助岗位

  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户籍在城镇社区,且家庭没有稳定就业人员);

  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后,登记失业满半年);

  3.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4.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5.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后勤保障服务岗位

  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户籍在城镇社区,且家庭没有稳定就业人员);

  2.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后,登记失业满半年);

  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5.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6.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4日-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安阳县政务服务大厅A08号窗口。

  2.报名(已在系统内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所需资料

  (1)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彩色照片1张。

  (2)毕业证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上岗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三)能力测试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能力测评(乡镇消防辅助岗位进行体能测试)。参照个人就业困难状况和岗位匹配情况录用,就业特困人员优先安排。

  (四)岗前公示

  拟上岗人员名单在安阳县政府官网公示5天。

  (五)培训和上岗

  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办理上岗手续。聘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需要参加岗前培训的组织参加培训。

  四、待遇和考核

  (一)公益性岗位工资不低于安阳县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社保部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本次聘用的乡镇消防辅助岗位可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由所在乡镇每月另行发放一定值班执勤补贴。

  (三)聘用合同首次签订1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续签1年,安置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

  五、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到本人影响上岗的视为放弃。

  报名咨询电话:5924830

  附:安阳县招聘公益性岗位明细表

  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0日

附:安阳县招聘公益性岗位明细表

安阳县永和镇

3人

安阳县韩陵镇

1人

安阳县崔家桥镇

3人

安阳县辛村镇

6人

安阳县北郭乡

5人

后勤保洁

公共服务场所保洁

1人

协助管理

安阳县直用人单位

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