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9月29日拟作出的安阳县妇幼保健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1日。
电话:0372-2538672,电子信息:ayxhbjkfg@126.com
通讯地址: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评 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阳县妇幼保健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白璧镇文明大道与锦绣路交叉口东南角。
| 安阳县妇幼保健院 | 安阳县妇幼保健院投资2036万元在安阳县白璧镇文明大道与锦绣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本项目,地下1层建筑面积3755.09m2 地上7层建筑面积11384.3m2,负一层为人防工程,1-2F为门诊医技、3F为手术是和彩超室,4F为会议室、行政办公区。5F-7F为病房。医院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设计病床220张,增加床位160张,导致生产规模发生变化。故进行重新报批。 | 河南丛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运行期间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NH3、H2S、臭气浓度、氯气、甲烷)通过在产臭区加盖,投放除臭剂等措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表3标准。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04-201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 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经低氮燃烧+8m高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中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涉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A级企业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病房废水、门诊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生化处理+消毒),与冷却塔和天然气蒸发器产生的清净下水混合后排入安阳市新东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污水经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中表1常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以及新东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暂存于院区西北角的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废滤筒和废分子筛吸附剂更换下来由厂家直接回收,废药渣部分由病人自行带回家处置,部分交环卫部门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院医废暂存间(20m2),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污泥、废紫外线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医院危废暂存间(20m2),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