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月份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落实实名制考勤的通报
按照《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安住建〔2023〕182号)、《安阳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安住建〔2025〕118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安阳县住建局对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2025年8月实名制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对主要管理人员实名制考勤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或总监)出具了违法违规行为认定告知书,经异议申请、审核,我单位决定对以下人员不予采纳异议申请意见(或未按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申请),我单位决定对以下项目经理(或总监)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认定,记分并向社会公开,特此通知。记分情况如下:
一、碧桂园玖彰项目二标段(项目经理)韩月庆:
扣分原因:8月份项目经理实名制考勤天数不符合要求;扣3分;计分周期1年。
二、桂语江南小区三标(项目经理)王建:
扣分原因:8月份质量负责人实名制无考勤;扣1分;计分周期1年。
三、KF5号路(兴泰路-光明路)项目(项目经理)杨明川:
扣分原因:8月份项目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实名制无考勤;扣1分;计分周期1年。
扣分原因:8月份项目经理实名制无考勤;扣3分;计分周期1年。
四、KF5号路(兴泰路-光明路)项目(总监)谢勇:
扣分原因:8月份总监实名制无考勤;扣3分;计分周期1年。
处理意见:1.对以上人员进行扣分;2.进一步调查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发承包行为。
文件规定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2025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