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8月27日拟作出的安阳巨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手机镜片玻璃面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2日。电话:0372-2538672 电子信箱:ayxhbjkfg@126.com。通信地址: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手机玻璃盖板加工(一期)项目 | 安阳市安阳县高庄镇辛瓦路与工安路交叉口创业创新中心4号 | 建设单位:安阳巨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河南丛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智能制造园区4号厂房进行生产,年生产手机玻璃盖板500万片。 | 1、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滤筒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的二级标准,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版)“六、塑料制品”A 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2015)及2024修改单中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去除效率不低于70%)。 2、废水:清洗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经污水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厂 3、噪声:高噪声设备井采取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废包装材料、废玻璃边角料、废亚克力边角料、不合格品、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滤芯、废反渗透膜、洁净车间产生的废网版、废滤筒及其收集的粉尘、废硝酸钾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抹布、油墨等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冲版废水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