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所需材料
一、参保登记办理所需材料:
1、参保登记表(填写完善、核对无误、签字、村委会盖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到一张纸A4纸上,注意户籍编号必须一致)。
二、参保人正常缴费所需材料:
1、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去安阳县地税部门办理。
三、打印补缴单所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
四、信息变更办理所需材料:
1、变更登记表(填写完善、核对无误、签字、村委会盖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到一张纸A4纸上,注意户籍编号必须一致);
4、变更项需要的其他佐证材料(身份证号码变更需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特殊身份变更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五、重复参保/退休/死亡终止手续办理所需材料:
1、终止登记表(填写完善、核对无误、签字盖章);
2、重复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退休证复印件/死亡证明材料;
3、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4、如果受益人非本人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六、待遇审批办理所需材料:
1、待遇审批表(填写完善、核对无误、签字、村委会盖章);
2、社保卡原件/复印件3、身份证正反复印件4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七、年检待遇恢复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保障所签字盖章、注明健在和验证时间)。
八、发放信息维护办理所需材料(更换银行账户,包括发放失败维护信息):
1、本人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2、如非本人办理,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和关系证明
九、转移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一)县外转入(到县城居保经办机构办理):
1、申请人关系转移申请表(填写完善、核对无误、签字、村委会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到一张纸A4纸上,注意户籍编号必须一致)。
注:如果是跨省转入需保障所或县级经办机构先为申请人办理参保,携带参保登记办理所需材料办理。
(二)县外转出(到县城居保经办机构办理):
1、转入地城居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接收函。
(三)县内转移(直接到转入乡镇办理变更):
1、变更登记表(填写完善、核对无误、签字、村委会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到一张纸A4纸上,注意户籍编号必须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