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安县市监处罚〔2025〕105、106、109-118)
安阳县白璧镇西邵科村瑞英三农服务专业合作社等12家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
本局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对你单位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你单位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之规定,构成了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本局于2025年7月2日在安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听证,也未提出陈述申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安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安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电话:0372-2976027
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