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民政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安县民〔2025〕46号 签发人:陈国栋
是否公开:公开 办理结果:A
尊敬的刘长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确是关系到广大农村居民福祉的重要民生问题,也是我县民政工作的重点关注领域。您所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为我们进一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和方向。
一、当前工作进展与成效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部署,持续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在养老机构建设方面,争取省级福彩公益金 1220 万元,提升打造了白璧镇、崔家桥镇、瓦店乡、北郭乡、永和镇5个医养结合模式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医养一张床”模式,实现医养与医疗无缝对接,方便农村群众就医养老。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目前已建成46家,为农村老人提供了休闲娱乐和互助交流的场所。三是完成2023-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各乡镇排查申报,对重点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共计580户,按照“一户一策”、“一户一档”,在助行、助力、助浴、助急、防滑等方面选择老年人居家生活最适合、最迫切的改造项目,不局限于基础项目,合理设计方案,帮助老年人防范生活风险,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目前已全部完成验收。
二、下一步措施
(一)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4年以来,投入资金47万元支持9家农村幸福院建设,全县农村幸福院达到46家,全县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占有率达15%。计划通过整合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村集体用房等资源,改造建设农村幸福院。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并鼓励社会捐赠,保障建设资金充足。
(二)扩大适老化改造范围。现有适老化改造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优先对经济困难的普通农村老人家庭进行评估改造,提升农村老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今年以来,我县陆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针对具有本县户籍且在我县长期居住,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进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其中,重点和优先保障符合以上条件老年人中的高龄、孤寡、独居、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优抚对象。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并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相关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扩大了农村老年人改造服务范围。
(三)加强工作力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执行省、市、县“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决策部署,助力我县养老服务工作推进,我局每年联合县人社局制定培训方案,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采用集中面授的方式,主要内容为操作规程及制度学习、护理基本技术、患者日常护理及治疗、常见疾病照料、护理学基础知识、康复护理、生活照顾、礼仪和消防、心理护理等知识,并为考核通过的学员办理相关资格证书。
(四)建立独居老年人探访制度。结合县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明办、卫健委等9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全县独居老年人排查探访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由包保干部、包片网格员、包片民警、签约医生共同组成的包保台账,采取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进行,每半月至少上门探访服务1次,每半年对台账进行更新。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努力提升我县农村养老服务水平,让农村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同时,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阳县民政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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