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民政局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0号建议的答复
安县民〔2025〕34号 签发人:陈国栋
是否公开:公开 办理结果:A
尊敬的李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农村空巢老人现象的建议”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部署,持续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在养老机构建设方面,争取省级福彩公益金 1220 万元,提升打造了白璧镇、崔家桥镇、瓦店乡、北郭乡、永和镇5个医养结合模式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医养一张床”模式,实现医养与医疗无缝对接,方便农村群众就医养老。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目前已建成46家,为农村老人提供了休闲娱乐和互助交流的场所。三是完成2023-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各乡镇排查申报,对重点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共计580户,按照“一户一策”、“一户一档”,在助行、助力、助浴、助急、防滑等方面选择老年人居家生活最适合、最迫切的改造项目,不局限于基础项目,合理设计方案,帮助老年人防范生活风险,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目前已全部完成验收。
一、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
2020年出台《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运营、人才培育就业等支持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2023年出台《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养老服务的专项扶持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2023年出台《关于开展全县独居老年人排查探访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常态化独居老人探访机制;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保障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需求。
二、关注精神需求,构建暖心关怀网络
为丰富老人精神文化生活,我局将联合文旅部门,在各村(社区)建设老年活动中心,配备图书、健身器材等设施,组织开展广场舞、送戏下乡等文化活动。组建空巢老人探访 志愿服务队,发动党员、志愿者定期走访空巢老人,开展心理疏导与陪伴服务,缓解孤独感。
三、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在养老服务模式创新上,我局将加快推进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融合发展。2024年已完成9个乡镇老年食堂、33个村(社区)老年助餐点建设。我县利用现有的村(社区)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和社会餐饮企业,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24年以来,投入资金47万元支持9家农村幸福院建设,全县农村幸福院达到46家,主要提供日间照料、吃饭、休闲娱乐等服务。同时,大力推动乡镇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融合,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四、扩大适老化范围,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现有适老化改造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优先对经济困难的普通农村老人家庭进行评估改造,提升农村老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今年以来,我县陆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针对具有本县户籍且在我县长期居住,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进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其中,重点和优先保障符合以上条件老年人中的高龄、孤寡、独居、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优抚对象。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并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相关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扩大了农村老年人改造服务范围。
五、健全保障体系,强化政府兜底责任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是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2022年以来连续3年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现行标准为595元/月,3年来共发放特困供养金3717.68万元。全面落实高龄津贴政策。现行标准为80-89岁老人100元/月,90岁-99岁老人150元/月,100岁以上老人350元/月。我局严格落实民政领域老年人社会保障政策,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在政策暖阳下安享幸福晚年。
安阳县民政局
2025年7月2日
联系单位:安阳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372-2611266
联 系 人:杨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