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安县市监罚告〔2025〕109、113-123)
安阳县白璧镇西邵科村瑞英三农服务专业合作社等12家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你单位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之规定,构成了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本局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告知书,自本告知书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30日的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30日的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你单位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372-2976027
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