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要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安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安阳县司法局 时间:2025-06-2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安阳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1.行政机关

  1.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国防动员办公室)

  2.安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3.安阳县公安局

  4.安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5.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安阳县自然资源局

  7.安阳县民政局

  8.安阳县农业农村局

  9.安阳县统计局

  10.安阳县商务局

  11.安阳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12.安阳县审计局

  13.安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4.安阳县城市管理局(安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15.安阳县交通运输局

  16.安阳县财政局

  17.安阳县司法局

  18.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9.安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20.安阳县应急管理局

  21.安阳县教育局

  22.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安阳县医疗保障局

  24.安阳县水利局

  25.安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7.安阳县档案局

  28.安阳县国家保密局

  29.安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30.安阳县白璧镇人民政府

  31.安阳县高庄镇人民政府

  32.安阳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33.安阳县辛村镇人民政府

  34.安阳县吕村镇人民政府

  35.安阳县崔家桥镇人民政府

  36.安阳县韩陵镇人民政府

  37.安阳县北郭乡人民政府

  38.安阳县瓦店镇人民政府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安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相关事项说明:安阳县公安局所辖各派出所,依法行使治安管理行政执法权,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安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履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职责,依法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县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