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自然资源领域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 土地出让公告

安阳县自然资源局AD4-4-8-1、AD4-5-4-3、AD4-5-4-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出让公告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 时间:2025-06-13

安阳县自然资源局

AD4-4-8-1、AD4-5-4-3、AD4-5-4-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出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公开拍卖出让AD4-4-8-1、AD4-5-4-3、AD4-5-4-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接受市场主体用地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拟出让宗地规划编号AD4-4-8-1位于民生大道与诚信路交叉口东南,实际出让面积为2.335012公顷(合35.025亩),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7,建筑密度27%,建筑高度<54米。

拟出让宗地规划编号AD4-5-4-3,位于站南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东南,实际出让面积为2.685132公顷(合40.28亩),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容积率<1.7,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40

拟出让宗地规划编号AD4-5-4-4,位于站南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东南,实际出让面积为2.619202公顷(合39.288亩),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容积率<1.7,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40米。

二、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自2025613—202562317时30分止。

三、意向用地主体申请

(一)相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均可申请。

2.有用地意向的公司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交《安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出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见附件),并作出相关承诺。

3.根据预申请报价情况,对报价最高的意向公司,征询规划相关意见及缴纳意向金事宜。

(二)申请提交材料

在公示时限内,意向用地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安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1.意向用地公司申请书

2.意向用地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四、其他事项

根据预申请情况,适时发布公开出让公告,组织出让活动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安阳县自然资源局932房间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372-2251030

 

2025613

安阳县自然资源局AD4-4-8-1、AD4-5-4-3、AD4-5-4-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出让公告.pdf

安阳县自然资源局AD4-4-8-1、AD4-5-4-3、AD4-5-4-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出让公告.pdf

安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出让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