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房保障资格申请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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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6-06
一、申请条件: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住房保障部门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该房屋,承租方因此而造成损失的,不予任何补偿,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1.未如实申报就业状况、婚姻状况、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2.自有住房面积超出住房面积保障标准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居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障性住房租金的;
6.承租人在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8.申请时弄虚作假,骗取租赁资格的等其他不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的。一经查实,必须无条件退租;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自愿放弃保障性住房资格声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无需收费
五、线下办理方式:
1.办理地址:安阳县白璧镇亚龙路与华文路交叉口西北角北务综合办公楼2层A区A239房间;
2.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3.咨询电话:0372-2666398;
六、线上办理方式:河南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