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落实实名制考勤的通报
按照《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安住建〔2023〕182号)、《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的通知》(安住建〔2023〕9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安阳县住建局对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实名制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因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名制考勤不到位,依据文件(安住建〔2023〕182号)第七条对项目经理、总监拟扣分处理,扣分情况如下:
一、华珍东方都荟(项目经理)王晓明记一般不良行为:
扣分原因:4月份项目经理实名制考勤天数不符合要求且无合理理由。扣2分;计分周期:1年。
二、碧桂园玖彰项目二标段(项目经理)韩月庆记一般不良行为:
扣分原因:4月份项目经理实名制考勤天数不符合要求且无合理理由。扣2分;计分周期:1年。
处理意见:根据《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豫建行规〔2021〕2号)文件规定,我单位决定对上述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予以认定,拟对以上人员记分并录入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列为建筑市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调查是否存在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转让监理业务等违法发承包行为。
文件规定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