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实名制考勤的通报
按照《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安住建〔2023〕182号)等文件要求,安阳县住建局对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实名制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因总包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名制考勤不符合要求,对项目经理拟扣分处理,扣分情况如下:
一、华珍东方都荟项目(项目经理)王晓明记一般不良:
扣分原因:未落实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名制考勤;扣2分;计分周期6个月。
二、安阳通航产业园区配套设施一期EPC项目(项目经理)路雪飞记一般不良:
扣分原因:未落实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名制考勤;扣2分;计分周期6个月。
总承包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实名制系统里要选择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岗位)。
处理意见:根据《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豫建行规〔2021〕2号)文件规定,我单位决定对上述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予以认定,拟对以上人员记分并录入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