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征集】关于公开征集《安阳县东部乡镇基准地价及土地收益租金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科学合理确定安阳县东部乡镇基准地价及土地收益租金标准,规范土地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高效利用,助力东部乡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县结合东部乡镇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安阳县东部乡镇基准地价及土地收益租金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策事项
制定安阳县东部乡镇基准地价及土地收益租金标准,明确东部乡镇范围内不同土地用途、不同级别土地的基准地价水平,以及土地收益租金的收取标准,为东部乡镇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市场交易活动提供价值参考,为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收取土地收益提供依据。
二、决策依据
1. 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
2. 省、市层面工作要求:衔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的通知》《安阳市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实施方案》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确保标准制定符合上级统一要求;
3. 县域及东部乡镇发展实际:立足安阳县东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土地利用实际、土地市场交易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基础设施条件等因素,确保标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标准(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
《标准(征求意见稿)》涵盖安阳县东部乡镇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业用地等主要用地类型,明确了各用地类型不同级别的基准地价;同时,结合东部乡镇土地租赁市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土地收益租金标准,明确了租金收取的范围、方式及相关要求,为规范土地租赁行为、保障土地收益征管提供支撑。
四、征集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
五、意见反馈途径
社会各界及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反馈时请注明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以便沟通对接:
1. 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7637282729@163.com
2. 电话反馈:拨打联系电话0372-2251617(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 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建工大厦九楼932房间,邮编:455000(来信请注明“《安阳县东部乡镇基准地价及土地收益租金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六、其他说明
1. 《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可通过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
2. 我们将对所有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对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至《标准》中,意见采纳情况将在政策正式出台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感谢您对安阳县土地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参与!
安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7日
【征集结果】关于征集《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阳县东部乡镇基准地价及土地收益租金标准的通知》的征集结果
附件2:《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阳县东部乡镇基准地价及土地收益租金标准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