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科技局
安阳县科技局成立于2024年5月,是县政府领导下的主管全县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我局现有干部职工13人,内设股室3个:局办公室、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股、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利用股,二级机构1个:“安阳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定实施创新驱动、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四)围绕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编制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凝练一流创新课题。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五)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落实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六)组织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攻关方向并协调、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负责科技服务业工作。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七)牵头推进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政用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科技园区建设。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县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育与支持,承担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中原学者工作站服务与管理。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普知识培训机构的管理。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县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
(十二)承担县委科技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科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安阳县诚信路与兴邺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工业园区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372--2616078
负责人:吕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