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阳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为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由县发改委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起草了《安阳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代建办法》),现将起草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代建办法》的背景和依据
当前,安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状况是:项目多、精品少、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有必要引入专业技术和管理力量,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品质和投资效益。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145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202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代建办法》的目标任务
《代建办法》明确了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模式的适用项目及代建单位的选择办法等相关事项,有利于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管理工作顺利进展,最终目标是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代建制职责与分工”、“项目实施程序”、“投资计划与资金管理”、“奖惩与监督”、“附则”六个章节,共三十四条,主要涵盖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代建制的基本定义和我县代建项目的实施范围;二是代建项目不得违背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要求,强调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三是规范了我县代建项目的实施程序;四是项目使用单位和代建单位及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