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生态环境 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工作部署,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严格环境监管执法,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视察安阳的重要讲话,系统学习《宪法》等专业法律法规及规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建设水平。我积极推进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将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将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等纳入全局干部学习和考核重点内容,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安阳县分局的贯彻落实。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分局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局党组推进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坚持“一把手”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协调促进各部门法治建设进程,及时研究解决生态环境工作与法治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重大法治问题随时研究解决。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不断完善我局法治工作相关制度,强化各项法治工作落实抓细,共总结建立了《“1+2+N”项目审批服务》、《乡镇和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考核》、《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管理》、《推行证照到期提前提醒》、《正面清单排污单位执法监管》等17项创新工作机制和经验,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健康发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
1、坚持依法决策,提升决策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9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9次,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和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重大项目招标合同及重大执法决策等方面,法律顾问早介入,早沟通,不断提升重大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我局法治建设水平。
2、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环保审批职能,依托环保杠杆,促积极进全县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评法》、“三线一单”、安阳县负面清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每月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主动向有关人大代表、企业主征求意见建议,妥善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环保问题。全年审批建设项目19个,新增备案项目33个;完成2024年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复核率达100%;共核发排污许可证47个,登记类企业715家;完成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提交率达100%;完成联审联批、国债、“三个一批”重点项目55个,做好环评要素保障工作。
3、加强普法宣传,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要求,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环保铁军的法律知识水平。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培训人员共计500余人次。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活动,促进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4、坚持依法行政,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
2024年,安阳县分局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
(1)持续开展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一是强力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和企业绩效升级。对213家工业企业开展了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完成全县9家机制砂企业关停产拆除工作,创建A级企业3家、B级企业4家,绩效引领企业1家。二是持续抓好涉VOCs企业专项治理。对全县57家涉VOCs企业开展环保治理设施进行排查整治,监督企业完成VOC源头替代、低效治理设施淘汰等各项工作。三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修订完善了《安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纳入管控企业213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7次。四是强力推进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示范区建设。组织国控、市控环境监测点周边2公里范围内58家企业,持续开展了厂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以左辅路国控点为核心开展重点区域建设工作,坚持空气质量研判,建立了“1+3+6+2+1”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环境管控管理机制;同时,划定监测点周边三公里防范圈,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周边环境实行精准研判,保障了空气质量数据稳步提升。五是持续推进柴油货车、重型卡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常态化持续开展入户检测工作,共检测车辆2443辆,开展油气回收监督抽测12家,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1071台,监督40家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安装门禁联网系统,安装75套道闸;积极推进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工作,省级奖补资金256.143万元。
(2)持续开展水环境污染防治
组织开展黑臭水体动态清零等行动,不断提升辖区水环境质量。一是持续开展“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全县8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达标率达100%。二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共排查入河排污口44个,按要求整治26个,整治完成率100%,依法审批入河排污口3个。三是严格落实《全市水环境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涉水企业污染源监管。四是认真落实“河长制”要求,推进河流“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累计清理河沟渠垃圾、河面漂浮物4.2万余方。
(3)持续开展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2024年全县4宗地块完成土壤污染调查并通过专家评审,满足地块规划用途需要。二是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1%,完成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13个。三是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政府主导+专业公司运维+部门联合监管+公众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安阳县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在市第三季度考核中达到100%。
(4)持续强化环境安全监督管理
严格监督全县119家危废产生单位,做好动态管理,共监督转移各类危险废物419.5吨;严格落实全县14家医院、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转移联单统计、上报制度,监督88.2吨医疗废物安全规范转移;对全县21家射线装置单位,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全县射线装置使用安全稳定;监督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企99家。
(5)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保持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组织开展了“帮扶+严管”、夏季VOCs、汽车喷涂、排污许可、两打、三打、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46起,罚款198万余元;调查处理信访投诉案件65件。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6)加强府院联动,尽显执法温度。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严格依法行政和维护司法公正,充分发挥负责人出庭应诉化解矛盾的作用,由“关键少数”针对“关键问题”,提出切实可行解决方案,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环保部门依法履职,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角度出发,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做优做大做强,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7)持政务公开,推进信用修复工作。
坚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在公各示平台及时、正确录入。同时,积极落实“两书同达”制度,共下达信用修复告知书28起,累计完成8家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二、存在问题
2024年以来,安阳县分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目标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不够深入,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理论知识不能充分指导法治工作具体实践,不能完全做到知行合一,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生态环境体制改革仍未完全到位。虽然生态环境体制改革仍在继续推进中,但是改革中还存在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执法程序、人员编制仍存在较大完善空间,对法治政府建设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是依法行政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执法队伍结构老化,适应新时代生态环境工作的学习能力、业务能力偏弱,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提升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安阳县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之以恒推进我局法治建设服务性政府机关建设,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我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