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属各学校:
2023年以来,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在防溺水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同乡镇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强化措施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发生。目前天气转暖,引发未成年人溺亡的风险逐步加大,为做好2024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力争完成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零发生”目标,根据市县党委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扎实做好2024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事关青少年生命安全,事关学生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安定,事关国家未来,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要认清防溺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认真排查各类风险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乡镇中心校、县属各学校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深刻汲取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学生安全管理,切实把防溺亡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
(一)加强防溺亡宣传教育。各乡镇中心校、县属各学校要着力从增强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入手,创新防溺亡宣传教育方式,采取警示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就如何防溺亡、如何自救和施救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把“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宣传到学生心上。
要开展防溺亡安全警示教育“七个一”活动(节假日前集中进行一次主题安全教育;布置一项防溺亡安全教育作业;开展知识竞赛,展板宣传,宣誓签字等一系列“珍爱生命预防溺亡”安全教育活动;每周利用升国旗、班会开展防溺亡随机教育;发一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和告家长书;召开一次家长会;建立一个通过微信、校讯通、短信等形式开展安全提醒的制度)。要对学生坚持做到“防溺亡四提醒”(平时经常提醒;周末一定提醒;天气炎热强调提醒;节假期间反复提醒),使防溺亡意识入脑入心,切实提高未成年人防溺亡的警惕性和自觉性。要联系应急、卫健等相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自救互救专项知识为内容的培训,让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学会正确的自救互救方法,防止盲目施救造成群体性溺亡事件发生。
(二)加强重点水域隐患排查整改。各乡镇中心校积极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汇报,提请乡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河流、湖泊、水库、水渠、坑塘、工地积水点等所有可能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并动态管理,确保危险水域等级划分精准,落实警示牌、防护栏等防护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完善危险水域防护设施,防护设施未完工前,要采取临时拉设警戒线、设立警示标牌等措施。在危险区域要相应建立溺水救护点,配备救生圈、长绳、竹竿等救生设施设备,确保一旦有溺水情况发生,便于展开应急救护,减少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防溺亡安全网格化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落实学生请假、缺勤追踪报告制度,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外出下水游泳。要加强与乡镇政府、村委联系,报告学校正常上放学时间和节假日、暑假时间,由乡镇政府督促辖区村委组建防溺亡巡查小组,制定巡查制度,按照时间表定期定时巡查,加强危险时段、危险水域、农忙季节、高温天气、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和敏感期的巡查工作,做到重要地点和重要时段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
(四)加强家校联系互动。各学校要健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群体台账,开展全员家访,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各学校要把《预防学生溺亡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位家长手中,并让家长填写《家长回执》,留存学校备案。“五一”放假前,各学校要开展一次家长进校园防溺水安全主题教育日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书画比赛、防溺水宣传警示片展播等活动。暑假放假前,各学校要发放《暑假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强化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学生在节假日校外期间的监管职责。
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中心校、县属各学校要把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作为建设高水平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研究和分析本地本校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周密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中心校要加大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督促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各乡镇中心校、各学校安全考核和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行防溺亡职责,不及时部署落实防溺亡工作,导致出现较大溺亡事件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
各乡镇中心校、县属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上报工作信息。各乡镇中心校、县属各学校每月要对对本地、本学校防溺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并于月底前报县教育局安全办。9月20日前,将全年防溺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会议、方案、汇报、工作图片等)报县教育局安全办。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