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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制度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韩陵镇 时间:2024-04-08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严

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塑造一流窗口形象,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作息时间为准。

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实行双签到双签退制度。上午、下午上下班时通过

考勤机进行考勤,提前10分钟到岗。

二、请假制度

工作人员因事需请假的,需按照中心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窗口工作人员请假程序

1.前台、后台工作人员

请假一天以内的,由个人填写请假条,经中心负责人签字

批准后备案。

请假一至三天的,由个人填写请假条,经中心负责人、乡

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备案。

请假三天以上的,由个人填写请假条,经中心负责人、乡

镇(街道)分管领导、乡(镇)长或办事处主任签字批准后备

案。

2.中心负责人

请假一天以内的,由个人填写请假表,经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备案。

请假一天以上的,由个人填写请假表,经乡镇(街道)分

管领导、乡(镇)长或办事处主任签字批准后备案。

(二)电话请假程序

一般不准电话请假,特殊情况请假一天(含一天)以内的采用此程序。

一般工作人员应向中心负责人电话请假,由中心负责人代

其办理请假手续。

中心负责人向中心分管领导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主要领导电话请假,返岗后一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交相关科

室备案。

(三)关于年休假、产假、婚假、探亲假等法定假期,原

则上一次休完。特殊情况可分2次,每次休假时间不得少于5

天。请假程序为:个人写假条→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中心分管领导批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交相关科室备案。

(四)因公请假者应如实填报请假事由。经抽查核实,发

现弄虚作假者,按规定予以扣分并公开通报批评。

三、销假制度

请假者应按准假期限按时返岗,并及时到相关科室销假。

请假一天以内的,须在假满后一小时内销假;请假一天(含一

天)以上的,须在假满次日上班一小时内销假;超期未归的,

视为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