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 工作机制
安阳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
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健康成长,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责任机制
各乡镇中心校、县属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人民安全、生命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维护学校安全、学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乡镇中心校要落实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建立以乡镇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和长效机制,成立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组,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信息沟通,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工作建议,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学校安全重大问题。
各学校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具体岗位工作负责人直接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推动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协同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整治安全隐患,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逃生演练,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安全教育机制
各乡镇中心校、县属各学校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推进安全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要把安全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有机融合,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落实课时、教材、师资、经费,把基本安全常识从小根植在学生心中。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教学管理体系、评价督导机制和保障责任体系,实现学校安全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要以“互联网+学校安全教育”为先导,创新学校安全教育模式,丰富学校安全教育内容,构建学校家庭相衔接、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人人参与的学校安全教育网络体系。要利用“安阳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为中小学生(幼儿)、教师和家长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安全防范技能提供优质资源。
三、隐患排查机制
各乡镇中心校、县属各学校要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学校安全事故为目标,依据《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按照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通过集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机制和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持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学校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
四、心理疏导机制
各学校要强化师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好用好心理健康咨询室,做好师生心理问题摸排和心理危机干预,开展心理谈话、心理关怀、心理分析、心理问题疏导等工作。加强心理健康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对患心理疾病、特异体质、单亲家庭、离异家庭、学习困难和情感受挫学生一对一跟踪关注、重点帮扶。特别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离异单亲家庭儿童的心理疏导、精神关爱,深入了解、时刻掌握问题学生、留守儿童等群体心理状况,避免失察漏管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广泛开展各类积极健康的文艺、体育、社团等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五、家校互动机制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等家校互动工作机制。中小学和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家长会。要通过举办“智慧父母大讲堂”、“家校共育大讲堂”、“家校知识大讲堂”等,引导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利用信息化和新媒体手段、平台,及时向家长告知学校重要信息、学生到校离校和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等情况。
六、矛盾排化机制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及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精准研判,及时发现各类不稳定因素,迅速落实处置措施,妥善解决处理师生反映的焦点问题。完善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排查整治及长效常治机制,及时排查整治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关爱和帮扶特殊家庭学生群体,健全完善早期不良行为干预机制,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过激行为与违法犯罪,对可能出现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问题要提前做好分析预判,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解决,及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七、家庭管理机制
各学校要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心理、行为动态关注,及时向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反馈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行为,督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学校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责任,全面做好未成年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及时准确向学校告知学生存在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异常心理状况、家庭异常变故等情况。
八、应急处置机制
要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涉校涉生突发安全事故(件)应急处置机制。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指导、监督学校健全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工作规程,严格按照要求报送信息。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启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做好医疗救治、事故报告、通知家长、舆情管控、协调善后等工作,告知学生家长事故纠纷处理的途径、程序和规定,引导其通过协商、调解、依法诉讼的法治方式维护其合法的知情权和诉求表达权。
九、信息报告机制
各乡镇中心校、县属各学校要畅通安全信息网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的,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患的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出现重大治安、安全事件,要立即反应迅速行动,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向教育局上报,一般的安全事件,要在1小时内向教育局报告;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或重大敏感事件,20分钟内电话报告首报信息,40分钟内报送书面报告,决不能瞒报、迟报、漏报,对贻误处理时机酿成重大事端和瞒报、迟报、漏报重大安全事件的,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十、舆情应对机制
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件)后,要按照有关事故(件)信息报告规定及时报告。各乡镇中心校接报后,要立即研判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发展趋势,对社会关注度较高、可能出现后续问题或有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纠纷,应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引导工作,提请属地党委宣传部门、公安机关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规定主动、适时公布或者通报事故信息。要完善处置工作预案,明确接待媒体、应对舆情的部门和人员,增强舆情应对的意识和能力。对恶意炒作、报道严重失实的,要及时发声、澄清事实。对于虚假报道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学校应当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提起诉讼,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一、督导检查机制
各乡镇中心校、县属各学校要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督导检查要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学校安全各类活动相结合,与隐患排查制度相结合,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严肃查处违反学校安全有关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逐级督办;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对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推广经验。
十二、责任追究机制
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凡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严肃问责追责;对那些工作不负责任、组织不得力、敷衍塞责者,要通过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等进行处理;对只做表面文章、工作不落实的,要进行约谈。要通过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级责任。同时,要用好考核评价这根“指挥棒”,将学校安全检查情况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推动教育安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乡镇中心校、县属各学校要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并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