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推动落实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县教育局
关于2021年推动落实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豫公通〔2019〕20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安阳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推动落实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教安〔2021〕23号)文件要求,全面提升我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整体水平,确保全县学校持续安全稳定,现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就2021年进一步细化完善重点工作具体措施,加快推动全县学校安全防范建设全面如期完成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密切协作配合,强化阶段推进,措施落地生根,如期完成《实施方案》所列阶段性目标任务;围绕提升校园安防建设重点任务,全力推进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定期通报会商机制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校园智能建设和应急处置能力,构建系统、科学、智慧、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形成部门联防、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为推动全县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二、主要措施
1.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要严格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有关校园安全管理职责任务要求,落实学校安全的主体责任和校(园)长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风险防控机制。各学校要主动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落实学校周边安全防控各项措施。
2.强化人防建设。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配齐配强专职保安人员,同时配备保安员服,防暴头盔、橡胶棍、自卫喷雾剂等安全防卫器材和应急处置装备。进一步规范保安队伍日常管理,确保保安员能够熟练使用防卫器材、一键报警装置、安防监控系统等设备设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县中小学校、乡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的基础上,2021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要达到100%。
3.加强物防建设。要严格落实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实体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学生在校期间一律关闭校门,中小学危险品储存室、化学实验室等重要场所要符合建设规定,按要求安装防盗、防爆(双锁)门及消防器材,保持室内空气通畅。在全县中小学校封闭化管理达到100%的基础上,2021年底,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要达到100%。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要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栏、石球(隔离墩)、石柱(隔离桩)、升降柱或拒马式护栏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4.深化技防建设。学校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必须实现全覆盖。中小学危险品储存室、化学实验室等重要场所还应按要求安装监控、门禁、入侵报警装置。在全县中小学校、乡镇幼儿园“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率达到100%的基础上,2021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率要达到100%,并实现“一键报警”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推进智能研判预警系统应用,探索“访客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等安全防范新技术、新手段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建设应用,推动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联网一体化建设,推进“雪亮工程”全覆盖。
5.细化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建设。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门卫制度和校外人员进校登记或验证制度,要严格落实保安员查验证件、来访人员信息登记等制度,严禁无关人员、校外机动车、管制刀具和非教学用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保障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6.健全联防共治工作机制。积极联系辖区公安机关,建立以公安民警、协辅警、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学校安全岗”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落实人员职责,加强演练培训,做好应急工作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迅速管控。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建设“校园警务室”或“警务联络室”,使校园警务室真正成为警校联动的“桥头堡”,成为校园安全的“稳定器”。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公安部、教育部立足现实需要和客观实际研究制定的一部纲领性、规范性文件,也是我县当下和今后一段时期校园安防体系建设的行动指南。各校要抓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对照《实施方案》目标要求,认真研究、精心谋划,结合职能职责,制定任务清单、落实责任措施,抓好推进落实。
2.对标对表,抓好推进实施。各学校要认真梳理内部人防、物防、技防等安防建设现状,按“一校一册”建立校园安防建设档案,逐项标注达标情况和工作进度,切实掌握推进落实情况。工作中,积极联系属地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城乡村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区域、不同类别达标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分层次分步骤整体推进,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3.分工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各学校既要明晰主体责任,又要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加强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校园安防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对政策性、瓶颈性的难点问题,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落实保障措施,尤其在经费保障方面,要将校园安全建设资金需求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薄弱环节改善计划资金和项目,建立学校安全防护经费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安全防护经费保障水平。
4.强化检查监督,保障工作落实。县教育局将《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各乡镇、学校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对各项安防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中,既要注重找问题、补短板,又要着力挖掘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实施。行动启动后,市教育局将定时跟进督导,并适时通报工作情况和完成进度。
2021年1月31日
学校保安员配备标准
1.师生员工总人数小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
2.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
3.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4.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学校门卫值班室防卫器材配备标准
学校门卫值班室应当按值勤人数配备以下防卫器械:防爆头盔(1顶/人 )、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 (1支/人)、安全钢叉2套。
附件 3
学校技防设施安装及技防系统
运行维护要求
一、技防设施安装要求
(一)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内应有属地公安机关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采集及回放视频图像应能确保特别是夜间清晰显示监视区域内人员活动和治安秩序情况。
(二)学校应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采集及回放视频图像应能确保特别是夜间清楚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车牌号。
(三)学校门卫值班室应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四)教学楼、学生宿舍楼主要出入口、走廊,食堂操作间、配餐间、留样间内和储藏室的出入口,操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应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
(五)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实验室等重要场所在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的基础上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六)学校应设置安防监控室,对本单位的视频图像采集、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通过管理软件实现联动管理,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和报警系统应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报警平台,暂不能联网的应预留接口,并符合相关信号采集与传输标准。
(七)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可根据需要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及其它技术防范措施。
二、技术防范系统运行维护要求
(一)学校应设专人负责系统日常管理工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二)安防监控室应保证有人员值班,安全技术防范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防与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并熟悉掌握系统运行维护基本技能。
(三)学校各部位的视频监控应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列为反恐重点单位的学校保存时间不少于90天。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在24小时内恢复功能,期间应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