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级金融机构月调度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县级金融机构月调度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日
县级金融机构月调度机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金融工作,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金融机构月调度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2〕4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金融机构月调度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明电〔2022〕4号),现就建立安阳县金融机构月调度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一、调度时间
每月25日左右。
二、召集人
县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
三、参加人员
(一)县直和金融监管有关单位参加人员。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安阳县支行主要负责同志;县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二)金融机构参加人员。农发行安阳县支行、农业银行安阳县支行、中国银行安阳县支行、建设银行安阳县支行、邮储银行安阳县支行、商都农商银行、珠江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三)其他参加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有关乡镇政府、县直单位及保险公司等负责同志参加。
四、调度事项
根据形势发展和现实需要,点面结合,视情况对以下事项开展工作调度:
(一)当月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情况,研究加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针对性举措。(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县支行)
(二)重大项目资金缺口及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三)“专精特新”企业资金缺口及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科技创新企业资金缺口及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缺口及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六)外经贸企业资金缺口及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缺口及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政府投融资平台资金缺口及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九)保险业发展及险资入安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等)
(十)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十一)基金业发展情况。(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十二)通报各行业领域出台的政策要点及专项规划、重大项目谋划情况。(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十三)听取金融机构意见建议。
(十四)协调解决金融机构反映的问题和困难。
(十五)需要调度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机制
(一)设立县级金融机构月调度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固定参加调度会的县直有关单位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协调。
(二)办公室要按照责任分工,于每月调度会召开前5日收集整理调度事项,报召集人审定。
(三)建立通报和督办机制,办公室对调度会决定事项分门别类梳理后,交责任单位跟踪推进落实,并在下月调度会上通报进展情况。
(四)金融机构参会的通知工作、调度事项的会前整理报道工作,以及对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工作等,由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