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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0001-2022-60 有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安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标  题 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县(示范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安县政〔2022〕16号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08日

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县(示范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安阳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10-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阳县(示范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9月30日

  安阳县(示范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前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

  当前,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提高,生态环境改善的指标内涵、工作需求不断拓展,自生态环境部门成立后,水生态环境保护涵盖的领域更宽更广,从水污染防治拓展到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系统治理。为更好地保护和改善安阳县(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简称示范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按照《河南省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及《安阳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制定了《安阳县(示范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指导安阳县(示范区)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一章 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形势及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安阳县(示范区)追赶超越、加快转型发展,高质量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在中原更加出彩征程中迈出更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启动水生态保护修复的攻坚期。第一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安阳县(示范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河流清洁行动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大攻坚战役圆满完成。

  地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十三五”期间,我县(区)持续加大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采取污水截流、河道清淤、完善管网建设、加大管网污水收纳量、分类分批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等措施,有效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2020年,我县(区)5个考核断面年均水质全部达到目标要求,洹河冯宿桥、洹河西伏恩桥、洪河汪流屯、汤河北庄4个断面年均水质改善为Ⅲ类。

  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如期完成。2018年以来,我县(区)全面启动了茶店河、胡官屯沟、万金渠、洪河、于曹沟共5条河流,总长度约16.2公里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的基本思路,采取封堵排污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清理打捞河面漂浮垃圾等措施,实施核心城区茶店河滨水空间绿化美化、万金渠改造提升等项目,全面完成了核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打造城区生态水系连通工程。为提升核心城区品质,打造生态宜居安阳县(示范区),我县(区)精心打造了生态水系河流连通工程,集涵养水源、防汛防洪、水土保持、改善水质等多种功能于一身,形成碧水蓝天与绿色城市融合空间的河流景观。

  洹河专项治理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十三五”期间,我县(区)重点开展了洹河水质提升专项整治,以《安阳县洹河水质提升专项达标实施方案》为抓手,积极推动各项任务工程落实,整治成效显著。按期完成海兴桥、冯宿桥和S219桥的视频监控安装工作,完成冯宿桥、西伏恩桥水质监测断面上游5公里、下游500米以及河道两侧500米范围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洹河系统治理工程(韩化至张奇段),持续推进安阳县河长制平台建设。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2016年以来,我县(区)建制村整治完成率100%,已完成整治的建制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9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以上。统筹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全县(区)37家规模养殖场已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全县(区)粪污综合利用率78%,顺利完成目标任务。第二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巨大挑战我县(区)位于安阳市东部平原区域,所有河流均处于城市下游,断流干涸现象较为突出,水生态破坏较为普遍。城市核心区较小,农村地区占比较大,污染治理设施短板突出,农村农业面源防治任务艰巨。

  所有河流均为过境河流,无天然径流补给。我县(区)地处半湿润半干旱区域,水资源较少,河流均为季节性河流,河流水源主要依赖客水资源、污水处理厂尾水、雨季降水,河道流量受上游来水量限制。我县(区)主要河流枯水期径流量小,洹河断流情况时有发生,不能保障长流水,洹河支沟基本为干沟。

  部分河流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水质进一步改善难度大。经过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几年的努力,我县(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逐年好转,2019年起已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洹河水质持续改善。但从逐月水质数据来看,洹河冯宿桥断面、洹河西伏恩桥断面、汤河北庄断面逐月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所有河流均位于排污控制区范围内,除洹河安阳市排污控制区水质现状为Ⅳ类外,其余4个水功能区水质均为劣V类。

  水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河流生态岸线侵占现象普遍。洹河、茶店河、洪河、汤河上游来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为干扰因素多,水质波动性较大。闸坝阻隔、硬质护岸等因素影响,导致河流横向、纵向连通性和完整性受损,一些原本被周期性淹没的陆域湿地彻底变为旱地,进而被围垦侵占,导致湿生植物、水生植被逐步被农作物取代,水禽觅食区域迅速萎缩,湿地生物多样性减少,多数河流水生生物群落较为单一化,河滩不同程度地存在水土流失现象。

  水环境风险形势依然严峻,应急防控能力不足。我县(区)7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未开展过年度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存在饮用水水源不达标风险。洹河两侧分布的村庄中,超过90%的村庄无污水处理终端设施,个别村庄主要排污去向为村庄周边沟渠,与洹河相连,一旦下雨存在污水汇流入河的风险。环境应急机构建设不规范、人员队伍不足、能力建设相对薄弱;应急决策系统、应急物资库和信息库尚未建设,应急技术储备不足,应急资金投入不能保障,应急救援能力略显薄弱。第三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不断“十四五”时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条件不断改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当前,我县(区)发展处于加快产业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城镇化率仍将处于快速增长区间,粮食安全仍需全面保障,生活、工业、农业等领域污染物减排压力持续增加。随着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实施,水环境质量的改善需求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关注和要求也日益提高。

  “十四五”期间,安阳县(示范区)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抓手,以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为奋斗方向,进一步增强生态保护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尤其是要在水环境改善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水生态保护修复,注重“人水和谐”,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建设产业示范新高地、宜居活力新安东、幸福美好新家园提供有力支撑。第二章 总体要求第一节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安阳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如期完成,为建设生态宜居安阳县(示范区)奠定良好基础。第二节 基本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注重保护与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休养生息转变,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以高水平保护引导推动高质量发展。

  ——统筹协调,系统治理。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系统推进生活、工业、农业污染治理,统筹饮用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质量改善、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修复和环境风险防范等任务,统筹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多措并举。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群众身边突出的河流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不同河流制定不同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措施,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先行先试,力争在若干难点和关键环节率先实现突破。

  ——协调联动,多元共治。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多元治水格局,建立以河长制为统领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三水统筹”,强化部门联动、联防联控,鼓励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积极参与,实现共治共享。第三节 规划目标到2025 年,安阳县(示范区)水环境质量稳中有改善,境内4条主要市控河流5个断面全部稳定消除劣Ⅴ类水体,洹河稳定达到Ⅲ类水质,乡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被挤占的河流生态用水逐步得到退还,洹河重点河段逐步恢复“有水”;水生态修复工作初见成效,湿地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到2035年,安阳县(示范区)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安阳县(示范区)建设的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城乡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新格局基本形成。

  第四节 规划范围与时限规划范围包括崔家桥镇、韩陵镇、永和镇、高庄镇、白璧镇、吕村镇、辛村镇、瓦店乡、北郭乡共9个乡镇,涉及行政区域所辖的洹河、汤河、洪河、茶店河等主要河流。

  规划时限为2021—2025年,基准年为2020年。第五节 总体布局有序衔接《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示范区))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西部核心区以城镇生活污染防治为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洹河水景品质,为群众提供更多滨水休闲空间,实现人水和谐;中北部拓展区以防治工业废水污染为主,发展高端智能产业,加强产业集聚区涉废水企业监管,推动南部茶店河水生态修复;东部特色农业区以防治农业农村污染为主,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发展绿色农业,全力打造特色产业小镇。

  第三章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第一节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梯次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范制作辖区内各级水源保护区矢量图层,同步完成标志标识、宣传牌和隔离防护设施设置。积极推进纳入市级管理名录的乡镇及以下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状调查工作,依法清理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涉水工业企业。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第二节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监督。加强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定期开展乡镇级水源常规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合作,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第三节 推动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快城乡供水管网建设,在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安阳县(示范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农村深层地下水,推进全县(区)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水源地表化、供水规模化、运行市场化”。加快供水管网改造,加强供水骨干网络建设力度,将管网建设与改造进行统一规划、建造、监管,建立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管网和工程体系,整合农村供水管网,保障城乡供水调控有力。

  第四章 巩固深化水污染治理第一节 全面提升城镇污染治理能力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步配套建设服务片区内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有效收集。加快建设城中村、老旧城区、建制镇、城乡结合部等污水配套管网及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新建居住社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开展老旧破损和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的污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诊断修复更新,循序推进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到2025年,示范区核心区域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8%以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5%。

  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深入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按照“巩固提升、动态清零、长制久清”原则,建立黑臭水体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定期开展水质监测,避免出现返黑返臭现象。持续深入排查城市黑臭水体,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到2025年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努力实现长制久清。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坚持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因地制宜确定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优先鼓励和支持污泥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到2025年,示范区核心区域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加强初期雨水污染控制。以海绵城市建设为重点,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建设,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逐步建成完备的城市排水、防洪体系,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第二节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根据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细化功能分区,提出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和限制措施,制定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依法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充分发挥新东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优势,打造产业集群。

  加强工业园区规范化管理。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建立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等突出问题清单,排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情况,查明问题原因并开展整治,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新建、扩建工业园区同步规划建设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强化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强化工业企业污染管控。对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的新建企业,确保建设废水治理设施,实施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生产企业设计电镀工艺的,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治、深度处理、分质回用”原则,单独处理电镀车间废水,含重点控制重金属铬、镍、铅、镉的电镀废水应全部回用,实现零排放。第三节 强化农村农业污染治理提升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水平。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和处理模式及工艺,尽量源头消减,加强资源化利用,避免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村庄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完成9个乡镇所在地19个行政村和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行政村污水管网、处理站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3%。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衔接,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推动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24年前,完成省市示范村、乡村振兴试点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并向其他非试点村推广。

  探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统筹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系统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养殖和农业面源等污染。实施分级管理,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优先整治国家监管的黑臭水体,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和整治进展通过县级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在所在村公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对排查结果、整治情况监督举报。对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进行监测评估,探索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治理和长效管护机制。到2025年底,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整治。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科学布局畜禽养殖,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因地制宜发展节水养殖,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规范新建畜禽养殖企业的粪污处理设施,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粪尿的利用,进一步提高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全县(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2%以上。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快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结合水资源禀赋改进玉米、小麦、马铃薯等作物节水农业技术模式,适当增加谷类等种植。开展农药施用量零增长行动,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禁高毒和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推行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等技术,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大力开展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增加有机肥的施用量,减少化肥施用量。第四节 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的要求,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对排查、监测过程中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排污单位,厘清排污责任。

  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根据排污口排查工作成果,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到2025年,完成全县(区)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重点河流排污口整治。第五章 集约统筹水资源利用第一节 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按照河湖管理权限,依据河湖水资源条件和生态保护需求,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充分利用地表水,有效开发空中水资源,积极引用南水北调水,控制开采地下水,积极开展中水回用。加强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的管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实施,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刚性约束作用。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完善重点行业企业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食品制造业、棉印染精加工等重点用水行业重点用水户的监督管理。

  推进农业农村领域节水行动。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在粮食核心区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结合瓦店乡等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引进并推广灌排两用沟。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15。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积极推进安阳县(示范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等供水工程,充分发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供水效益。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水价精准补贴机制。

  强化城镇节水降损行动。健全完善量水测水设施,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普及用水计量设备安装,加强用水精细化管理,降低水耗。加强公共用水管理,开展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节水技术改造,严格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控城市大水面建设。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重点推动建成区老旧小区等管网高漏损地区的节水改造。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大力推广绿色建筑。

  抓好工业节水减排行动。完善工业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全过程管理;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定期开展重点企业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在纺织、食品等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在企业和产业园区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强化节水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节水宣传阵地作用,普及全民节水知识。加强国情省情水情教育,逐步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 育,推进节水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 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鼓励各相 关领域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单位等创建活动。第二节 保障河流生态用水完善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体系。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鼓励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项目建设,优先解决再生水输配设施不足问题,完善再生水提升泵站建设,以点带面,引导促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治理浅层地下水超采。开拓再生水回用途径,用于河流景观、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等。严禁盲目扩大景观、娱乐水域面积,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百城提质工程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能力有所突破。

  有效保障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调度与管理,实施上下游闸坝联合调度、动态调度,合理安排洹河下泄流量和泄水过程,提高河流纵向连通性。加强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实现洹河与茶店河的互联互通,保障洹河的生态流量。第六章 积极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第一节 推动河流及湿地保护与修复推进重点河流干支流综合治理与修复。以汤河及支流洪河、茶店河等河流为重点开展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强化水毁工程灾后恢复重建,继续推进生态水系项目,协同推进河道清淤、河岸带修复,逐步恢复受损生态系统。

  推进河流湿地保护与建设。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要求,以洹河为重点,优先修复集中连片、生态功能退化严重的自然湿地,调整受损湿地生态系统结构,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扩大湿地面积。积极推进洹河湿地公园项目前期工作。

  谋划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结合区域地理特征,根据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支流入干流口水质,因地制宜谋划实施重点河流关键节点人工湿地污水净化工程建设,提高河流自净能力。第二节 实施河流生态缓冲带保护和监管强化河流生态缓冲带监管。严格控制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引导与生态保护无关的生产活动和建设项目逐步退出,积极腾退受侵占的高价值生态区域。

  试点开展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按照生态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原则,实施茶店河风光带续建工程,强化洹河农村地区河岸带保护,进一步完善重要水体生态系统功能,拦截面源污染,保障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第三节 推动美丽河流建设参与美丽河湖创建。以洹河为试点,在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上,把生态保护、旅游开发、产业培育、美丽乡村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推进滨河休闲绿道、滨水公园、亲水设施建设,努力打造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流。积极参加省、市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加强美丽河流监管。严格水域岸线、河流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提升水生态品质。强化自然生态景观保护,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顺应公众对美丽河流的向往。

  第七章 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第一节 加强水环境风险源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和加气站、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管理,督促尚未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及时进行备案并评估企业的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等级分类管理。以主要排污企业为重点,加大日常巡查、抽查、暗查频次,严防排污单位直排、偷排超标污水,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好涉水企业的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移动源风险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危险货物进行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并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和停放管理,加强跨区域运输车辆检查,严厉打击跨境非法倾倒废液、废渣等行为。第二节 完善预警防控体系严格汛期水环境风险防范。建立控制断面汛期突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通过明晰责任,引导和推动有关地区加快解决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等城乡面源污染突出问题。加强污水处理厂、工业集聚区、涉水排污企业和沿河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监管,严防排污单位利用汛期直排、偷排超标污水,消除水环境安全隐患。第三节 提升区域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应急、交通、水利、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应急联动,有效整合和共享应急资源,提高联合协调行动和快速处置能力。强化河流上下游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应急联防联控,统筹研判预警、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等全过程。

  全面提升区域应急处置能力。更新并补充完善监测设备和应急设备,提高监测能力,加强监测队伍建设,补充监测人员,完善人员结构,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监测水平。完善环境应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应急人员和相关职责,加强应急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应急责任。建立健全多层级、网络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物资信息清单制管理,加强企业和园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强化环境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健全环境应急社会化支撑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第八章 提升水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第一节健全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全面加强对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县级、乡镇、村庄三级环境监管网络,形成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多部门配合精准环境执法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突出协同合作、压实责任、提升效率三个重点,有效解决农村末端环境监管不到位、执法力度偏弱的突出问题。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等环境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推动将排污许可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细化属地责任体系。优化实施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明确各级控制断面水质保护目标,核查达标状况,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控制断面要依法制定并实施限期达标规划。

  深入推进河长制。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全面推进河长制落实。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交办督办等作用,形成党政负责、河长办牵头、部门协同的河长制工作体系。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各类涉水行为。全面推广“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机制,落实“河长+网格长”机制,探索公益诉讼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新途径。

  落实企业排污许可责任。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建立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体系。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依证严格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履行法定义务的基础上,通过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升级等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第二节 强化企业环境治理责任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实施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开展企业绿色发展评价活动,出台激励政策,增强企业治污内生动力。培育壮大节能、节水、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对相关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提高企业治污水平。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执行情况报告。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对在法定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各级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严格企业执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对重要案件的督导办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责任清晰。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双随机”的规定,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列入国控、省控的重点污染源企业和市控重点监管污染源单位开展现场环境监察。加大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强化关键工况参数和用水用电等控制参数自动监测。

  健全环境信用体系。落实国家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完善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并将其纳入政府机构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重点排污企业要按要求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实时公开。强化监管信息公开,完善信用体系,推动将排污单位严重违法信息纳入企业征信体系。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第三节 提升水环境监管监测水平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高自动监测能力,强化监测数据质量保证,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客观、准确。加大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扩大监控覆盖范围,探索开展涉水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用电监管、视频监控,进、排水量动态监控。逐步构建农业农村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的监测。加大财政资金对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

  提升执法监管能效。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从严处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违法、生态破坏、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加强企业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对辖区入河直排企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日常巡查、水质监测和环境执法,重点排查生产经营、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确保企业合法生产、达标排污、生态绿色发展。对洹河、洪河、汤河等易出现纠纷的重点河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日常巡查、水质监测和环境执法方式,严厉查处涉水违法排污行为,对超标排放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做好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第四节 强化社会监督管理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始终坚持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共治污染,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政府依法加强监管,公民依法履行义务,为全民治污营造良好的氛围。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访系统等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持续将水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培训效果。广泛利用各种平台,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

  塑造良好的环境监管氛围。按照“双随机”制度抽查企业,对出现超标排污行为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限期治理。对重点污染源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督抽查检查,及时上传执法检查情况,并对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及时进行整理归档,抽查结果在网上公示。

  第九章 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第一节 洹河统筹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分批推进安阳县(示范区)洹河沿线成韩陵镇、崔家桥镇、吕村镇政府所在地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将周边村庄生活污水纳入污水收集系统,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工艺及处理规模。

  加强种植业面源管控。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意识和技能,推动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不断降低化肥施用强度。

  强化畜禽养殖粪污管理。对仍使用水冲粪或水泡粪的畜禽养殖场加大监管力度,推广实施干清粪改造。规范新建畜禽养殖企业的粪污处理设施,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农田灌溉节水,提高农灌用水效率。鼓励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项目建设,以点带面,引导促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治理浅层地下水超采。

  实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谋划洹河湿地公园项目,保证上游及主要支流水质和水量。逐步清退河堤内违规农业种植,修复河岸带。

  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根据河湖长制的要求,加强日常巡河,巩固“清四乱”成果。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定期排查断面上游周边环境,清理河面漂浮物、河内繁生水草及河流两岸垃圾等杂物。

  专栏1 洹河重点工程1.镇区污水治理工程。推动安阳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韩陵镇、崔家桥镇、永和镇、吕村镇、辛村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水生态修复工程。推动洹河湿地公园项目前期工作。第二节 茶店河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维管理水平。推进瓦店乡政府所在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将周边村庄生活污水纳入污水收集系统。加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建立镇、村、第三方运维单位共同承担的维护管理体系,确保实现一次建设、长久使用、持续发挥效用。有序推进沿线村镇厕改工作。

  加强农业面源控制。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规范新建畜禽养殖企业的粪污处理设施,推动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栏2 茶店河重点工程1.镇区污水治理工程。推动安阳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瓦店乡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第三节 洪河将洪河沿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高庄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推动汪流屯村等村庄污水治理,尽量源头消减,加强资源化利用,避免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

  加强河道的日常管护。加强河长制的日常巡河工作,定期对河道内水生植物进行打捞清理,对河堤内杂物进行清理,保障河道的畅通。

  加强与上游县区的联防联控。密切关注上游来水情况,以及支流胡官屯南沟水质情况,遇到异常情况及时与上游县区沟通解决,避免突发性污染风险。专栏3 洪河重点工程1.镇区污水治理工程。推进高庄镇政府所在地污水管网接入市政管网。第四节 汤河有序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动安阳县(示范区)农村“厕所革命”及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加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建立镇、村、第三方运维单位共同承担的维护管理体系,确保实现一次建设、长久使用、持续发挥效用。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开展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增加有机肥的施用量,减少化肥施用量。

  加强干支流的协同治理。推进汤河流域汤河及支流洪河、茶店河的系统治理,保障支流下泄流量及水质,协同推进河道清淤、河岸带修复,逐步恢复水生态功能。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巡河管理,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及时发现解决汤河及支流洪河、茶店河河面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推广“河长+”机制。专栏4 汤河重点工程1.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持续推动安阳县(示范区)农村“厕所革命”及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是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和各项任务负责。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各乡镇落实本规划,指导各乡镇开展工作,并制定本部门年度分解落实方案。河流上下游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任务抓好落实。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水生态环境保护各类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及生态保护与建设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用好税收、价格、补偿、奖励等优惠政策,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要做好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做好运营资金保障,确保稳定运行。第三节 强化制度保障强化排污者责任,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建立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机制,深化河长制工作,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协调,完善定期会商制度和协作应急处置、跨界交叉检查机制。第四节 鼓励公众参与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倡导生态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鼓励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和吸纳公众意见,通过公众参与做出相关决策,强化社会监督,使水生态环境得到全社会全方位的保护。

  附表:1.安阳县(示范区)规划范围

  2.“十四五”国省市考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3.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目标清单

  4.恢复“有水”的河流清单

附表1  

安阳县(示范区)规划范围 

河流

涉及断面

汇水范围涉及乡镇

洹河

冯宿桥

韩陵镇、崔家桥镇、白璧镇、永和镇、吕村镇

西伏恩桥

吕村镇、辛村镇

汤河

北庄

辛村镇、瓦店乡

茶店河

王贵庄

高庄镇、白璧镇、瓦店乡

洪河

汪流屯

高庄镇

卫河

南乐元村集

北郭乡



附表2
 

“十四五”国省市考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序号

断面名称

所属流域

所属河流

十四五目标

1

冯宿桥★

海河流域

洹河

2

西伏恩桥

海河流域

洹河

3

王贵庄

海河流域

茶店河

4

汪流屯

海河流域

洪河

5

北庄

海河流域

汤河

注:★为国省考断面。

附表3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目标清单

序号

乡镇

所属流域

所在水体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型

水源地级别

水质目标

备注

1

白璧镇

海河

/

白璧水厂

地下水型

乡镇级

达到或优于Ⅲ类

/

2

辛村镇

海河

/

辛村水厂

地下水型

乡镇级

达到或优于Ⅲ类

/

3

瓦店乡

海河

/

瓦店水厂

地下水型

乡镇级

达到或优于Ⅲ类

/

4

永和镇

海河

/

永和水厂

地下水型

乡镇级

达到或优于Ⅲ类

/

5

崔家桥镇

海河

/

崔家桥水厂

地下水型

乡镇级

达到或优于Ⅲ类

/

6

北郭乡

海河

/

北郭水厂

地下水型

乡镇级

达到或优于Ⅲ类

/

7

吕村镇

海河

/

吕村水厂

地下水型

乡镇级

达到或优于Ⅲ类

/

8

高庄镇

海河

/

高庄水厂

地下水型

乡镇级

达到或优于Ⅲ类

/



附表4
 

恢复“有水”的河流清单

序号

区县

汇水

范围

水体

名称

水体

类型

恢复“有水”的河流长度(公里)

恢复“有水”的时间

预计达到目标

要求的年度

备注

时长

(天)

“有水”的具体月份

1

安阳县

(示范区)

冯宿桥

洹河

河流

10

60

5月、9月

2025

平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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