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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解读】关于《安阳县(示范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政策解读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10-08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江河的流域规划和省政府批准的功能区划,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2020年5月,《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通知》(安办发电〔2021〕15号) 明确提出,结合市级规划要求,开展县级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照时间安排适时完成规划对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及报批发布工作。

  、编制过程

)依据《河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阳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阳县(示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文件,确保了政策和要求与上位规划衔接一致,并结合我县(区)实际情况,完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编制。

  ()积极开展调研与意见征集工作。深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收集资料、座谈调研,并对国、省、市控监测断面、污水处理厂及入河排污口、重点排污企业、河流闸坝等节点进行实地勘查;2021年11月和2022年6月,先后2次开展意见征集工作。

  ()《规划》经专家论证、县生态环境局办公会研究通过,征求了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中心等有关单位意见,并经县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本《规划》现已由安阳县(示范区)人民政府印发。

  、主要内容

  安阳县(示范区)《规划》总体框架分为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形势及机遇、总体要求、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巩固深化水污染治理、集约统筹水资源利用、积极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提升水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十个章节。



安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县(示范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