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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职能介绍
  • 机构分工
  • 内设科室
  • 高庄镇
        高庄镇位于安阳市东南12公里处,京珠高速、石武高铁纵贯南北,南林高速、安濮公路横亘东西,交通便利,区位优越。镇域总面积60.3平方公里,辖27个行政村,总人口6.0万人。
    2012年8月高庄乡整体划归安阳新区(后改为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3年7月高庄乡撤乡建镇成功,2015年全镇社会经济综合实力由2011年全市乡镇排名第70名跨入安阳市前20强。
    近年来,高庄镇认真贯彻落实市、示范区(安阳县)“争当五个示范”“打造五个高地”的“五五战略”,紧抓党建统领、项目带动、开放招商、人才兴镇、改革创新、城市建设等工作,切实抓好环保、扶贫、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高庄镇紧紧抓住跨越发展的大好机遇,围绕“新时代、新高庄、新高地”发展主题,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坚持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为打造产业新高地,城市副中心而努力奋斗!
    办公地址:高庄镇高庄村14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372—2786425
    负责人:郭威 
                                
  • 机构分工信息
    郭威 党委书记
    [分管工作]

        主持全面工作

    张务恩 副书记
    [分管工作]

        负责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机关后勤、宣传、统战、关协、宗教、群团、妇联、统计、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联系乡村振兴、武装、综合治理、信访、处置非法集资。(主管科室:党政办、党建办)

    刘永庆 党委副书记
    [分管工作]

      负责:机关、后勤、宣传、自然资源(不动产、林业、规划)、精神文明、督查、目标。

    刘永军 工会主席
    [分管工作]

        负责工会、财税、招商引资,联系烟草。(主管科室:财政所、招商办)

    李天鹏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工作]

        负责:机关、后勤、宣传、自然资源(不动产、林业、规划)、精神文明、督查、目标。

    张凤霞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分管工作]

        负责:统战委员(宗教)、退役军人、武装、妇联。

    李笑辰 党委委员
    [分管工作]

        负责:企业、工信、发改(重点)、环保、统计、招商。

    杨彬 党委委员
    [分管工作]

        负责:组织、民政(残联、殡改)、社区管理、劳保、教育、卫健(医保)、处非(金融)。

    郭伟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分管工作]

       负责:政法、信访、公安、司法、国家安全。

  • 高庄镇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工作、武装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协助党委、政府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监督、文秘、档案、计划、统计、信息、信访、保卫、保密、接待、会务和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政策性文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承担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编制辖区内产业发展规划,指导辖区内经济工作,大力发展民营企业;进一步优化辖区内的营商环境,杜绝多部门执法、重复执法情况;提出并实施“最多跑一次”服务。指导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开展经济协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做好辖区内工商企业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农业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农村经济的发展。负责辖区内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消防工作。 
                                            
        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建设,负责民政、司法、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辖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工作。配合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市政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文明社区创建等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辖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落实金融扶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落实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负责运用多种文化艺术手段,对辖区内广大群众进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的宣传教育;发展社区文化,活跃居民文化生活,提高居民的综合素质;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文化、体育、教育和文物保护工作。 
                                            
        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的实施工作;负责农村的民宅建设和房产管理工作。